我省城乡医保报销药品新目录4月1日起执行


  (记者 王国星)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我省对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进行整理和规范,公布了《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2018年版)》〔简称《药品目录(2018年版)》〕。该药品目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我省将结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药品数据库,实现全省范围内西药、中成药、医院制剂、中药饮片的统一管理。《药品目录(2018年版)》内的医保报销药品分为甲、乙两类,其中甲类药品按照协议医疗机构执行的零差率销售价格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按照协议医疗机构执行的零差率销售价格的90%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中的国家谈判药品按谈判价格的70%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药品目录(2018年版)》规定,临床使用的各种毒、麻、精、放类药品已在该目录里的,按照上述管理办法执行;不在该目录里的,各市及各协议医疗机构在符合临床使用规范、保障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向省级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报备,经相关程序确认后,试行纳入城乡居民(新农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规定报销。
  据了解,我省各地将结合《药品目录(2018年版)》的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和医疗保险药品使用监测分析体系,重点监测用量大、费用支出多且可能存在不合理使用的药品,监测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省卫计委将建立报销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和谈判准入机制,按相关规则进行谈判,对谈判后认定为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城乡居民(新农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周口石化邀消费者和媒体记者进油库见证“放心油”
西乡塘区无偿献血进企业
2018全国高考作文题出炉!快来看看你pick哪一道?
严防电动车火灾
第三期苏州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开班
我省城乡医保报销药品新目录4月1日起执行
全面对接融入“智网工程”,由9000名网格员进行后续监管巡检
雨后捉知了猴有趣又能享美味
延安市气象台2018年08月13日11时59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航空节参演特技飞机陆续抵安
当涂县政协召开十届八次常委会议
长江豚类科考队考察扬州江段 润扬大桥附近发现一头江豚
业主欠缴物业费“怪圈”怎么破?
新一轮污染有点“怪”上下叠加 重点防沙
洛宁村民刘改苗曾与婆婆不来往如今成了“好媳妇”
慈利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启动
新雷达建成投入使用 开启深圳天气服务新水平
【天台县】“哪里工作要紧就到哪里去”天台县党代表变驻点接待为流动履职
河南省第13届运动会青少组举重比赛我市获得一银一铜
中华优秀戏曲节有戏有趣梅花奖得主将与学生同走红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