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雷霆5号”行动开展清理整治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圈,是否被各种广告“霸屏”?随着微商、代购、公众号推广等形式的“朋友圈经济”兴起,一些原本用来交流分享生活状态的朋友圈已变样。而且,在这些朋友圈广告中属违法行为的不在少数,市民在点击分享前需学会辨别,当心因转发朋友圈违法广告而担责。
  刷屏广告成朋友圈“泥石流”
  “现在点开朋友圈,刷屏的不是微商就是代购,躲也躲不过。”不知从何时起,朋友圈里看到越来越多各类产品广告,而且微商或代购者在圈里发起广告来可谓不遗余力,“五连发”霸屏模式早已司空见惯。随之而来的是证照不全、资质不明、宣传不规范、纠纷难调解等“硬伤”。其中,朋友圈广告行为适用于《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但因发布者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和广告正规发布能力,各类违法广告行为层出不穷。
  比如,“仅半年时间,孩子就从155厘米长到了170厘米”“因为喝了蜂蜜,男女老少会爱上抗菌,止咳,护肝”,这两句朋友圈里的广告语出自我市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调查时,该公司对于孩子身高的广告无法提供真实材料或案例,另一则广告内容涉嫌非药类产品提及疾病治疗功能。为此,该公司被处以1.51万元的罚款。
  此外,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也查处一起朋友圈虚假广告案。义乌一课外教育培训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一则“学习效率是其他方法的10倍以上,是目前国内最轻松、最快捷的方法之一”的广告,其“10倍以上”“最”的表述来历不明、无法证明,容易误导消费者。经立案查处,该教育培训公司发布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被处以8000元罚款。
  转发朋友圈违法广告最高可罚10万元
  “朋友新开的店,环境好,菜品新鲜,价格实惠,推荐吃货们来”“凡加我朋友微信号,即可得到价值88元首饰,配礼盒,限每日前200名”……有朋友开了一家新店或者要推广产品,你出于好意在朋友圈里转发,相信不少市民有过这样的“帮转”经历。可如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发布的广告有违法行为,转发者也要承担责任。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该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副处长章涛说,《办法》将广告发布的主体从广告主扩大到自然人,个人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中转发广告不再是一转了之。
  如何鉴别个人“帮转”行为是否为广告?章涛说,主要看转发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市民转发是为某一品牌、产品的商业目的做推销,就算是广告;如果是在朋友圈里或网上发现有趣的广告内容,转发不是为了发布商品或服务,没有真正参与到经营活动当中,就不是广告发布行为。章涛建议,市民最好不要轻易转发产品宣传信息,因为很多时候无法自证没有参与经营活动。如果被查到有参与违法广告的发布行为,可能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
  学会躲避朋友圈广告“暗雷”,就要从识别并拒转违法广告开始。章涛介绍,朋友里明显的三类违法广告不要转发。第一种是“任性盗图型”,广告发布者将别家的广告图片去除水印便号称是自家产品,对此,市民如发现同类产品有多人重叠发布的,不要“帮转”;第二种是“特效晒单型”,通过ps等方式伪造“月销上万”、发货记录、转账记录用以包装产品的;第三种是“用词浮夸型”,这类广告较易识别,比如在商品表述中出现“最”“第一”“全网首发”“销量冠军”等字眼的,市民一定不要转发。
  “雷霆5号”剑指违法广告
  信息发布渠道多元化的当下,可以说谁都是“广告人”。朋友圈广告泛滥,为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课题。
  据了解,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连续5年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今年的“雷霆5号”着重针对朋友圈违法广告展开执法。“截至今年上半年,我们已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30起,罚没款约144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6%和37%,创同期历史新高。”章涛说,其中,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约占查处总数的80%,朋友圈广告违法已是重灾区。
  “从目前查处情况看,朋友圈里主要有五类违法广告行为。”章涛说,在一些“帮转”的朋友圈广告中,涉及保健食品类的尤多,普通食品在广告用语中被“升级”为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则被宣传有疾病治疗功能。其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朋友圈广告较多,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出现的“最”“第一”等字眼仍在朋友圈中被滥用。此外,房地产、医疗、金融理财三大类朋友圈广告不太“守规矩”,比如房地产广告在宣传用语中混淆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甚至用“距市中心5分钟车程”的时间概念“美化”楼盘地理位置,医疗产品主要以虚假宣传以及未经审批发布广告居多,金融理财类广告则是缺少风险提示,或在广告中出现“保证投资无风险”等用语。
  “目前我们已线上监测重点网站的广告,并配备专门的电子取证系统。微信朋友圈由于涉及个人隐私,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现阶段针对违法行为较为显著的进行调查取证、监管执法。”章涛说,查处朋友圈违法广告还需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议市民刷朋友圈看到违法广告时,截图或拍照保留广告发布者的身份信息和涉嫌违法广告的内容,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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