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命至上 推动安全发展


巴东县人民政府县长 郭 玲
巴东地处长江三峡中段,扼川鄂咽喉,据鄂西门户,地形狭长,素有“八百里巴东”之称。境内煤炭、铁矿、建筑用砂石料等矿产资源丰富,加之地表崎岖,山峦起伏,地质结构复杂,道路交通条件差,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和任务尤为繁重。
针对这一特殊县情,巴东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用稳定“第一责任”来保障发展“第一要务”,努力营造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社会发展环境。
以先行的理念强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2017年县政府领导分工调整时,在州内率先实现了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增核县安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领导职数1名。通过招录方式及时补充县安监局机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今年,又批准县安监局通过公开招考和遴选等方式选拔人才3名。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直部门组建安全生产监管内设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安监员。健全了乡镇(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要求较大的乡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5名,其他乡镇不少于3名。
加大资金投入。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监保障问题,财政部门安排安全生产资金约500万元,落实了县安监局监察执法、装备建设、购买技术服务、宣传教育培训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运行等专项经费。新添置安监执法用车1辆。落实了乡镇、县直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岗位津贴。
夯实基层基础。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选拔协管员,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当好安全生产宣传员、检查员、监督员、信息员等“四员”作用,真正实现了安全生产“全覆盖”。
以扣链的方式明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成立县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恩施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实行县领导分包联系乡镇、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二是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及乡镇的责任。成立了2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年初,县政府与12个乡镇和2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各乡镇与行政村(社区)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应单位和个人,实现了监管责任的全覆盖。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延伸到企业;制定出台了《巴东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办法》,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等诚信方面的资格,并在企业项目核准、用地审批、招投标、专项资金扶持、融资担保、信用评级、银行贷款、品牌创建等方面受到惩戒。
以绣花的功夫强意识
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安全素质,是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防范各类事故的重要手段。县安委会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契机,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知识咨询、演讲、征文、应急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注重督促企业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并将教育培训作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工复工的前置条件之一。同时,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坚持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紧弦的力度查隐患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只有做到监管无死角、执法不留情、工作全覆盖,才能确保生产“零事故”。
一是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打非治违”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始终,绝大多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非法生产经营、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造成的。通过采取严格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将生产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全县“打非治违”行动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094项,已整改3725项,整改率90.98%。其中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00起,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17家,停产整顿15家,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1家,共处罚款95.5251万元。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暗访暗查。通过督查,找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督促其加以整改完善,切实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方式,到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和督办作用。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时进行调研,召集相关乡镇和部门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化解问题,确保事事有人管,监管全覆盖。对于群众举报、其他单位上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县安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通过下发督办单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县安委会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按时整改销号。
以钉钉子的精神抓整改
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必生事故。县委县政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隐患督办单交办制度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狠抓隐患整改工作。一是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每年初,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重大隐患调查摸底,对摸排出来的重大隐患,由县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二是实行安全隐患督办单交办制度。在日常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隐患线索,县安委会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督办单》,交办给相关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限时办理。三是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对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和县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隐患,明确牵头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应。
以创新的措施补短板
为吸取辛家煤矿“12·5”事故教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巴东县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安全监管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安监局与恩施州祥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按照合同要求,招聘具有矿山企业从业经验的人员,派驻全县所有煤矿和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全天候监督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
针对近年来农村地区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频发的情况,县委县政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进村入户时,向农户宣传日常安全知识,帮助农户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非一日之功,贵在坚持,重在担当。巴东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认真履职尽责,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压降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着力营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为县域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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