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曾经一段时间,有一种名为“老妈乐”的产品,在江苏、河南、山东、福建、辽宁等地方,十分受老年人的“宠爱”。据媒体报道,“老妈乐”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是:不法分子以服务老年群体为幌子,标榜“消费越多,返利越多”,以高额返利、免费旅游等手段骗取老年人缴费入会,进行非理性投资消费。
据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老妈乐”以“消费返利”为噱头,实际上却把重点放在了高额的返利上,欺骗老年人把消费当作一种投资。这些公司本身不具备融资资质,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作案方式从过去的公开方式变得更加隐蔽,从网下转为网上,这也给公安机关在打击上增加了难度。
那么,广大市民在平常生活、工作中, 应如何识别这些骗局,从而避免上当受骗呢?记者采访了我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认定:何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集资:
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或有关部门越权审批的集资;其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和手机短信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或者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其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和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其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揭秘:看清六种“套路”
“近年来,各地出现大量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如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张明贵说,目前,市面上较为常见的非法集资方式主要包括假冒民营银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等六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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