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卫计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3月9日至4月11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卫计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了7方面20项共50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移交涉及科级干部的信访反映1人1件。市卫计委党组针对反馈的50个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目前问题整改已经完成45个,基本完成4个,未完成1个;针对移交线索,已对39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0人,其中,立案2人,诫勉谈话11人,通报、批评21人,廉政提醒谈话5人,通报单位1个。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委党组对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巡察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即知即改,全力推进,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是突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基础。委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要意义,切实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任务分解表,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2017年7月11日制定印发《中共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对涉及的问题一抓到底,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不放手。二是突出压力传导,推动整改落实。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主任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和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强化沟通协调,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解决方案,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制定并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市卫计委廉政责任谈话制度》,从谈话对象、谈话方式、谈话内容、谈话程序和谈话记录上进行规范,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压力层层传导。7月28日,召开市卫计委2017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全面系统地分析当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结合巡察整改部署安排工作任务。三是突出建章立制,提升整改实效。这次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整改要求指导性、针对性很强,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根源,举一反三,着力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将问题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政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相结合。认真开展各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市卫计委廉政责任谈话制度》等多项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政治意识不强,对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委党组多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市纪委典型案件通报等,对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第一时间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委务会和机关党委会及时传达贯彻。
2、关于“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委党组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二是2017年7月28日召开市卫计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听取7家直属单位工作汇报,分析主要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三是强化督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检查。四是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
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一些代市政府起草的重要医政文件没有经党组会议研究,一些重大资金使用、重要工作部署均未在党组会议上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党组议事规则的执行力度,组织委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学习委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对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确保委党组会议按规议事;重大资金使用、重要工作部署在党组会议上研究;修订完善财务规章制度,规定专项资金二次分配的需过会研究。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中心组学习不正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年初制定印发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并严格规范学习记录等,确保学习成效。
2、关于“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市卫计委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召开党委会,要求各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费补缴,责令市疾控中心党支部、委机关党支部即知即改,共补缴党费32978.66元。二是召开党委会,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再次部署,严格按照中组部新标准执行,确保足额及时上缴。三是加强督查,一年至少1次开展对直属单位党费收缴情况检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对下属单位市疾控中心、市第一医院主要负责同志的违纪问题负有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表格一记录”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莆田市卫计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责任谈话的通知》《关于印发莆田市卫计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重点目录的通知》,并将纪实范围延伸至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自2014年12月市卫计委组建以来,未对单位(科室)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防控,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廉政责任谈话制度,提高“一岗双责”意识,对委机关科室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
(3)党组成员对直属单位的分管没有全覆盖,存在责任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委党组于2017年4月1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委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莆卫党组〔2017〕6号),实现党组成员对委直属单位分管联系全覆盖,并不定期到直属单位检查工作,对所属干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廉政责任谈话,年终开展对直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专项检查。
(4)一些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等重要事项未经分管领导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重申《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出差、休假请假和出国(境)等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卫办〔2015〕137号)规定,要求各单位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再学习,委办公室、人事科等职能科室开展对照检查;2017年8月14日-18日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人事、财务等相关人员对委直属各单位出差、请销假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市皮肤病防治院林某2015-2016年度出差4批次未履行报批手续,予以通报批评;9月8日出台《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出差、休假请假和出国(境)等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卫人〔2017〕179号),完善相关规定,同时将《出差、请销假审批单(备案单)》纳入领导干部差旅费报销材料之一,反之,不得报销。
(5)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下属几家医院院长一身多职,责任主体归属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委领导召集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开展6场调研会议,深入医院征求60多名中层以上干部意见建议,在多方探讨协商的基础上,2017年12月29日市卫计委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形成初步理顺方案,待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8月11日,委党组研究决定,免去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助理陈宇兼任的莆田市肿瘤医院院长职务。
(6)对两个医疗集团核心医院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全面、执行不严格,未将党建列入考核内容,2015年对市第一医院医院绩效考核中,多项违反人事薪酬制度、财务制度问题均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扣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标准对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将党建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于2017年7月6日提交莆田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并印发市直各医院贯彻落实;对两个医疗集团核心医院绩效考核由我委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考评,并对参加考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严格按照量化标准进行考评。
(7)对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医德医风问题查处整治力度不够,群众投诉件居高不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通过院报、微信公众平台向医院职工及社会群众大力宣传医疗先进典型、名医模范事迹等,通过院内海报、宣传栏等张贴医疗行业规范的相关内容,医院不定期向全院职工推送廉洁、九不准等提醒短信。二是联合经信委、财政局、食药监局等9部门开展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医药购销领域监督管理,严肃医疗服务行业纪律,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制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建立诚信医疗服务体系。四是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将医德医风考评结果纳入医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对查实存在医疗腐败及医德医风等问题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列入个人年度考核及医德考评范围,对查实存在违反卫生行业“九不准”规定的在年度考核及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一票否决,并将患者满意度指标和投诉件处理指标列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2017年以来,共有11名医护人员因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受到问责,2017年受理的投诉件数量及涉及医德医风的投诉件比2016年同期有明显下降。
2、关于“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委党组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的情况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委党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17年以来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14人次。
(2)关于“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中发现的市皮防院、市计生服务站等7个直属单位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认真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14个,涉及多发奖金绩效、请销假、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目前相关问题已通过廉政谈话、退钱、建章立制等方式整改到位。
(3)关于“2015年度委机关“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没有进一步核实,存在查而不究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市卫计委纪检组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启动了问责程序,其中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调查2名、诫勉谈话5名、通报批评6名、廉政提醒谈话2名。
(4)关于“市卫计委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挤占专项资金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时任规财科科长黄某予以诫勉谈话,对现任规财科负责人许某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在强化问责的基础上,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出台了《莆田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下一步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三公经费”等方面的管理。
3、关于“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朱某个人事项报告存在少报未报情况,由党组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三是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管理。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1)存在无公函、超标准、超人数陪餐、多餐宴请等违规接待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室主任许某予以通报批评。二是予以退费整改,共退回金额1476元。三是针对违规公务接待方面,我委举一反三,对2015年以来的接待进行自查,共退还金额1482元。下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接待、报销等工作。
(2)未建立年度培训计划报审制度,培训次数较多、开支较大。2016年共举办39场培训班,支出培训费共29.83万元,违规安排委机关及市区单位参训人员就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许某通报批评。二是切实执行年度培训计划报审制度,年度培训计划需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后按规定上报。三是按照莆市财行〔2014〕86号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
(3)考务费发放过多过滥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人事科、医政科、科教科组织牵头的各类考试共退回考务费60350元,对人事科科长、医政科科长、科教科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完善考试组织工作,合理安排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职称考试巡视工作,除配备必要的考试试卷看管、后勤保障等人员外,抽调委直属单位、各县区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参加巡视工作,进一步减少委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考务工作。
(4)电讯资费过多,单位固定电话多达61部,2016年的费用共29.77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简办公固定电话。原归属电信运营商的固定号码共29个,经各业务科室确认,保留13个业务号码,其余16个号码进行销户;原归属移动运营商的固定号码共28个,经各业务科室确认,保留19个业务号码,其余9个号码进行销户。整改后,我委目前在用固定电话共32部。二是进一步和运营商洽谈协商降低委机关各种线路费用。我委与中国移动分公司协商取消移动固话原消费套餐(不计数量不限时,每月固定2000元),改为移动号码费用实用实收。三是严格控制短信费用。我委目前短信多为医院服务满意度测评短信,资费随着出院病人的数量增减而变化,我委将严格控制短信费用。
(5)市卫生信息协会存在逢会必发劳务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健康数据中心主任苏某、工作人员曾某予以诫勉谈话。二是予以退费整改,共退回金额31950元,已上交市卫生信息协会。
(6)差旅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出差下乡事由不清、手续不全,多报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无审核等问题。
整改情况:共退还差旅报销金额2769元。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完成修订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报销,从2017年5月份起已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定出台《莆田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
(7)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车辆运行费用。如2016年12月委机关1名驾驶员无人审批在市急救中心报销车辆运行费、出差补助共1714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市急救中心会计黄某、委办公室司机宋某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规报销车辆运行费、出差补助进行核实,退回市急救中心报销的车辆运行费用共计1714元;2017年12月25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市卫计委直属单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检查的通知》,开展自查。
(8)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市卫计委公务用车核编6辆,2015年3月报销8辆车辆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委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予以廉政提醒谈话。经查,闽b00761和闽bg0503两辆在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整顿后归属市计生委机关使用,其中闽b00761在2015年卫生计生机构合并改革之后(2015年4月起),划回市计生服务站使用;闽bg0503在本次全市新一轮公车改革中已列入公务应急用车行列,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调配使用。今后将更加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杜绝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现象。
(9)出国费用开支未按规定在三公经费平台申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2017年4月份已完成对2016年12月出国经费补录系统;日常工作中督促委及直属单位经办人员及时完整填报三公电子监察系统,同时不定期抽查直属单位三公电子监察系统申报情况。
5、关于“干部工作作风抓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全面加强委机关考勤工作,已在1楼和5楼分别安装人脸识别签到系统;将考勤情况列入差异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对3名驾驶员进行通报批评。制定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重申《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事假管理规定》《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出差、休假请假和出国(境)等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卫办〔2015〕13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切实加强贯彻执行力度,办公室要加强内部效能督查,定期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四)对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方面
1、关于“行政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2012年至今,行政处罚事项仅10宗,处罚偏少、偏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委党组书记对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予以廉政提醒谈话。印发了《莆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莆田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2017年6月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组织对本级进行内部稽查,对辖区内无证行医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进行查处取缔,积极探索市、县(区)联动执法机制,同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打击非法行医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2017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18件,其中责令改正18户次,罚款18户次,罚款金额6.1万元;查处无证行医17户次,罚款金额7.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02元。还开展了学校周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周边持证医疗机构311户,查处无证行医11户次,取缔11户次,其中立案查处4户次,罚款1.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没收医疗器械123件、药品23盒,拆除违规医疗广告26块。
(2)针对“处罚自由裁量权大,2013年东方医院使用非卫技术人员违法罚款5000元,2014年同样违法行为,仅罚款30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由于两个案件违法事实的数量不同,2013年的案件存在两个违法事实,2014年的案件只有一个违法事实,故处罚金额不同。为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我委重新修订《莆田市卫生计生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合理细化和分解,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
2、关于“高值医疗耗材和医药购销存在吃回扣、病人院外买药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委在《莆田市2017年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将加强医用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管理列入考核指标并进行细化;对巡察组交办的1件关于反映市第一医院骨科医生收受耗材回扣的问题线索,经查,反映问题失实,目前已经办结。2017年6月26日,莆田市卫计委联合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出台了《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外购药品审批的通知》(莆医综〔2017〕7号),进一步规范各定点医院药品销售行为,引导医患双方合理使用药品,优化定点医院的用药结构。9月—11月,市卫计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立医院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对医用耗材在购销相关环节的管理现状、阳光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程度进行了专项检查,促进医用耗材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五)应对群众关注的就医问题方面
1、关于“对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应对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产科、儿科床位360张,其中仙游县妇幼保健院已新增产科床位60张、儿科床位40张,盛兴医院已新增妇儿床位180张,市中医医院年底新增妇儿床位80张。二是响应市壶兰人才计划,协调省卫计委通过医联体方式对我市产科、儿科人才和技术予以支持。三是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增设儿科门诊,方面群众就诊。四是筹备新建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四个市级专科公立医院,相关方案已与莆田兴发集团进行商谈,并成立前期工作小组;新建民营莆田妇儿医院,拟设置妇产科床位150张、儿科床位50张。五是出台《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开展生育关怀工作,将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范围。六是完善预约诊疗系统,减少排队环节。
2、关于“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区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提升不明显的问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莆田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莆委办发〔2017〕26号)《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17〕13号),对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提出了8条意见;责成县区建立医共体,将分级诊疗指数列入市对县(区)政府绩效考评指标,并对指标较落后的涵江区、秀屿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城区三甲医院就医挂号、门诊、体检、取药等环节排长队现象突出,一些病种住院病房床位依旧紧张、走廊加床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对市第一医院予以通报,并对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主要负责人就业务范围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推进门诊信息化建设,实行网络预约,分时段就诊,微信支付等具体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患者集中就诊;推进健康产业园建设,提高医疗总量。
(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方面
1、关于“医疗联合体改革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督促两家医疗集团建立健全医疗集团章程,规范运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出台的医联体建设方案精神,制定我市医联体建设方案并加以落实,印发施行后将进一步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目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章程已制定印发,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组成机构及人员名单已调整到位,下一步召开集团董事会研究制定医疗集团的章程。
2、关于“对市属医院机构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莆财资〔2017〕28号),落实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出口关”。
(1)2013年市妇幼保健院迁址后,未经审批将公立医院资产(账面原值合计66.1万元)交由莆田妇产专科医院(民营)使用至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陈某予以诫勉谈话。二是责成市妇幼保健院收回出借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收回资产进行管理。
(2)市第五医院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未经审批将部分设备借给市第一医院使用”和“市第五医院2012年并入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后,未经审批将部分设备交由附属医院统筹使用,部分设备交由市妇幼保健院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第五医院院长吴某予以诫勉谈话。二是市第五医院已完成对出借资产清点工作,对已报废的资产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清点出借资产正在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补齐手续,分别上报财政部门办理调拨给市第一医院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并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管理。
(3)2015年市政府将市妇幼保健院38.4亩土地调整划拨给市肿瘤防治院后,市肿瘤防治院至今未根据评估价相应增加资产账面价值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肿瘤防治院已按土地评估价入账,相应增加资产账面价值。
(4)市肿瘤防治院引进社会资本办医成立市肿瘤医院后,账面固定资产价值315.27万元(净值145.422万元)至今未并入市肿瘤医院账目,造成市肿瘤防治院部分固定资产游离于账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肿瘤防治院时任负责人、副院长池某予以诫勉谈话。二是市肿瘤防治院已按《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市肿瘤防治院核减固定资产的批复》(莆财资〔2014〕4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中医医院作为莆田市中医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用地(一期)的批复》(莆政土〔2014〕150)文件精神,调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5)2013年市政府将市肿瘤防治院、市皮防院的土地收回后一并划拨给市中医医院做建设用地,市肿瘤防治院将地面物两栋楼房一并交给市中医院使用。但市肿瘤防治院财务账面没有所属用地面积和土地价值记录,没有相应调减记录,也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肿瘤防治医院正在与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和莆田市中医医院核对固定资产,对2013年交接部分,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补齐手续,补办调拨手续;对未接收部分,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分5000元以上和5000元以下清单,分别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报废或报损。
(七)财务管理方面
1、关于“委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1)对财务工作不重视,财务人员大部分为下属单位抽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委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二是由市财政局调入1名财务业务熟悉能力强的干部充实财务队伍。三是制定出台《莆田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严格规范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2)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现象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委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报销程序,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切实落实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3)目录内的设备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目录内的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执行。
(4)报销手续不健全,票据没有经办人、见证人等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委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财务报销手续,明确要求报销票据需经办人和见证人签字,已补齐相关报销手续,目前整改到位。
(5)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购买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没有相应增加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对近几年账面进行自查,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进行补充增加固定资产,并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等制度。
2、关于“对直属医疗事业单位财务监管缺失”的问题。
(1)部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没有入账。市急救中心2016年购买救护车61.72万元、麻醉机53.8万元、心电图和吸引器21万元等均未入账,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急救中心已按照财务管理规范要求将未入固定资产账目的固定资产全部列入固定资产账目,同时严格执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委财务日常监管范围,每年将不定期抽查、核实委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2)部分事业单位参加各类学会(协会)举办的收费培训班把关不严,造成浪费。市皮防院2015年9-11月有8人参加省内外培训,开支培训费4700元、差旅费6721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副院长陈某、党支部副书记刘某、财务科长卓某予以诫勉谈话,责成医院开展自查、举一反三,严格审核、审查各类培训活动,严格遵循财经制度;委规财科将不定期开展跟踪督查。
(3)市急救中心2016年8月一次会议手续却报销三场会议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上述报销实为3场次,但报销手续不规范。针对上述问题,对市急救中心主任郑某予以诫勉谈话,对分管财务副主任朱某予以廉政提醒谈话,对会计黄某予以通报批评,并重新修订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4)市急救中心大宗物品采购无自行采购审批、无询价、无产品销售清单、无验收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市急救中心大宗物品采购审批单、询价、产品销售清单、验收单齐全,但未附在财务凭证后,针对这个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规范采购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同时对市急救中心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要求加强机关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并加强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
(5)市急救中心绩效奖金分配不平衡,没有文件依据,只参考市第一医院标准执行。奖金分配向行政后勤领导倾斜,级别档次差距较大,2014年正职系数和班组长系数相差10倍,2016年相差5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及市急救中心2015年5月违规发放“三八妇女节”、“护士节”过节费4万元,对市急救中心主任郑某予以诫勉谈话,并参照有关规定重新优化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关于“执行干部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2014年1月市计生委将1名主任科员转任计生委办公室主任,没有进行重新考察启动提拔转任程序)。
整改情况:经查,该同志系原市计生委的干部,于2013年7月任命主任科员,2013年12月启动转任办公室主任程序,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4年1月份完成任命。下一步委党组将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市纪委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1条,按规定对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对市皮肤防治院院长林某、出纳朱某予以立案调查,对副院长陈某、党支部副书记刘某、财务科长卓某予以诫勉谈话,对时任副院长林某(已退休,返聘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另外,针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其他3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五、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委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有的整改成效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在即知即改、深入整改的基础上,对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深化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制定责任清单,对账销号,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取得整改成效。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全程纪实”为载体,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创新,纪实对象延伸到下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清单,同时设置实时提醒功能,努力实现可操作、可量化、可考评,做到实时动态管理跟踪,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很多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如医院责任主体归属不清,机构合并、迁址等过程中资产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医联体改革流于形式等问题,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这些长期存在、较为复杂、历史遗留的问题从根源上进行破解,力求取得突破性、实质性进展。四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补短板。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妇幼、儿科资源紧张,分级诊疗推进不明显,市级三甲医院床位紧张、门诊“一票难求”等问题现象突出,我委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这些就医问题,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事业补短板,积极筹建四个专科医院,建立医共体,推进健康产业园建设,提高医疗总量。同时积极响应莆田市壶兰人才计划,引进专科人才,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医疗健康产业,全面加强行业综合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实现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6796816;邮政信箱: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电子邮箱:ptwjw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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