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经信委等2部门关于开展第六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六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轻纺〔2018〕130号)要求,请各区、县(市)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成的第六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六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推荐评审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和监督组。评选办设在市经信委行业指导处,负责评选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监督组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监察组和市经信委直属机关纪委等单位组成,负责对评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者须符合《第六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2)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具有绍兴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绍兴市工艺美术大师资格,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第六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
2.提供有关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成果、获奖情况及有关业绩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3.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由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验证并加盖印鉴;
4.准备好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参评作品3件(套)。
三、名额分配
省评选办分配给我市推荐名额10名。按照各地历届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人数占比,同时兼顾各地工艺美术均衡发展等因素,按1:1.2比例分配名额。经测算,共分配各地推荐名额共14名 (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局、人力社保局按照《管理办法》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等材料、参评作品进行审核,组织开展属地评选推荐工作,按分配名额择优选取,于7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市评选办。市直有关单位可自行组织评价推荐,直接报送市评选办。各地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绍兴市经信委行业指导处章黎明、裘珂雁,
联系电话:85153855 88267269
材料邮寄地址:绍兴市经信委(邮编312000),电子邮箱:2922625066@qq.com。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绍市经信[2018]81号绍兴市经信委等2部门关于开展第六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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