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记者袁晓婕 实习生袁菁)近日,如皋市如城街道各村(居)委会主任正式接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成为如皋首批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的村(居)委会主任。
去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为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取得“特别法人社会信用代码证”,村(居)委会今后可以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能,为社区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同时,《代码证书》必须由村(居)委会主任严格管理,严禁外借、抵押等行为,如有发生损害村级集体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