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2018年10月17日15版报道。
图为:水质监测工作人员,每月到丹江口库区进行人工采样测水保水质工作。
图为十堰市“环保一日游”组织市民参观位于库区的水产品企业取水口。
“水温30.8摄氏度,ph8.9,电导率21.6ms/m,溶解氧9.97mg/l,透明度210cm……”10月12日上午,十堰市环境监测人员乘坐国环监壹号监测船赴丹江口库区龙口采样点,手持便捷式监测仪,现场监测水质。
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十堰每月对丹江口库区龙口、莲花、坝上中、何家湾、江北大桥等5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监测项目达27项。多年监测数据显示,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标准。
南水北调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生态调水工程,作为核心水源区,十堰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用无私的奉献诠释甘为“守井人”的使命担当。
引入治污第三方托管机制
“10月1日,空气质量指数46,一级,优;10月2日,空气质量指数41,一级,优……”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打开十堰环保app,发现十堰空气质量持续优良。
空气清新,是因为有人默默坚守。记者了解到,10月以来,十堰市一大批环保工作者走进田间地头,哪里冒烟就奔向哪里,足迹遍及各县市区数十个乡镇百余个村庄,发现秸秆焚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并逐级查办。
为控制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十堰以焚烧秸秆较重的竹山县麻家渡镇、宝丰镇以及房县红塔镇、化龙堰镇为重点,环保与农业部门联合行动,首次尝试以驻点巡查方式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专项督查,严格执行焚烧秸秆火点黑斑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堰汇入丹江口库区的众多河流中,在2012年前有神定河、泗河、剑河、犟河、官山河等五条河流水质不达标。其中,仅神定河沿线排污口就有393个,风险点数以万计。该市从2008年起探索实施“河长负责制”,2012年启动“五条河”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一河一策的“河长制”,五位市级领导分别担任“河长”。去年,十堰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任命2811名各级河长,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
2015年,十堰在全国率先实施污水垃圾处理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模式,全市污水处理厂全部交由第三方托管运营。
目前,北京排水集团、碧水集团、深港集团等一批国内知名生态环保企业入驻十堰,200多名环保专家融入十堰各领域污染治理之中,并最终让“五河”治理经验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的样板和典范,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环保部、南水北调办等六部委充分肯定。
实施第三方环保考核
今年初,十堰市收到第三方考核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递交的2017年度该市1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环保“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成绩单,丹江口市综合得分92.79分,位居各县市区第一名。
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说,第三方考核单位深入各县市区考核是在“保密”情况下进行的,所有费用自理。他们考核时自行租车、不接受地方吃请、不接受地方住宿安排等,以便在考核中更好地实现公平公正。考核包括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8大类考核指标,根据地域不同,又设置有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贯彻落实河长制、城乡垃圾治理、特定生态功能区保护、信息公开等29至34个具体考核指标。
同时,十堰率先出台《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环保责任清单和“一票否决”12种情形,有效破解了“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困局。
2017年,十堰向3个县市、10多个市直部门下达了“一票否决”预警,对6个县市区进行环保约谈,对环保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2个县直单位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进一步压实了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近日,京能热电这个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配套的40余亿元重大民生项目,即将转入运营阶段。
京能热电是北京和十堰对口协作项目。5年来,北京市累计投入11.25亿元协作资金,支持十堰保护水质、改善民生等项目300余个,对接签约项目49个,总投资252亿元。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以来,已累计向北方供水超百亿立方米,其中向北京累计供水超30亿立方米,直接受益人口超过1100万人。
为确保良好的生态环境,十堰探索建立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支持各地地表水环境管理工作,归集统筹各县市区缴纳的1000万元水质达标保证金,奖励优秀;依据年度十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综合计算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奖优罚劣。
设立“生态文明日”
十堰市不断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2014年,经湖北省高院批准,十堰市中院率先在全省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实现对环境违法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去年,十堰市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401件。
从2016年起,十堰被正式授予地方立法权,首部地方法规立于何处?
十堰毫不犹豫地将《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作为首部实体地方法规。随后,出台《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明确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日12月12日,作为十堰“生态文明日”。
今年5月18日,十堰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当庭宣判。
十堰市检察院发现,郧西县一家养猪合作社污水直排,且该合作社一直无视环保等单位先后作出的改正违法行为等处罚,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天河水源地水质安全存在潜在隐患。经省检察院批准,今年1月2日,十堰市检察院依法向十堰市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十堰市中院当庭宣判,养猪合作社立即停止侵害和违法行为,赔偿损失42万余元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饶扬灿 通讯员 李启东 邓城 叶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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