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彻底扫除黑恶势力,辽源市公安局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生产、煽动村民闹事及以暴力、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乡村选举,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2、煽动、蛊惑信访人员采取不正当行为闹访、串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及包庇、纵容其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非法高利放贷过程中,采取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方式暴力讨债和插手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
5、在各类市场中,强占摊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恶意垄断蔬菜、水果、鱼肉等批发或强行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7、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暴力威胁手段“吃拿卡要”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8、对砂石、矿山等矿产资源进行有组织的非法掠夺、私挖滥采、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
9、为争名夺利、扬名立万,经常逞强好胜、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437-110
辽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37-3282363
2、网络举报
(1)微信举报:lyjbshhshexs110[辽源举报涉黑涉恶线索110]
(2)邮箱举报:
辽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3485334642@qq.com
(3)qq号举报:3485334642
3、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辽源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36200)
4、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与黑恶违法犯罪做坚决斗争。对于举报线索及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20000元。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辽源市公安局
2018年2月7日
(责任编辑:战双)
公益机构为云山小学送文化献爱心
我市各景区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活动文明旅游蔚然成风
龙山小学开展家庭趣味运动会 130人参与活动
繁昌县超额完成民生工程企业岗前技能培训任务
温岭石桥头镇:26个失土险指标被村干部私分
辽源市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卫华会见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行长王军
全州县委书记林武民:以最高最好最优标准规划建设好城北新区
本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为群众办事“开绿灯”
雅安市财政局 “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躺着就能轻轻松松赚钱? 男子认购投资按摩椅被骗
吴朝安为全市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作辅导报告
古城墙里的洋故事
民进市委召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
息烽县西山镇“大数据”+政务提升办公效能
电动车停路边被盗 失主希望热心人提供线索
含浦街道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大会
池州市农委来阜开展种子市场监管互查工作
市统计局局长林国立一行到解放街道集中指导“四经普”工作
禁渔期首月湖北查获违禁捕捞船65艘 刑事处罚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