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法院2年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出一系列创新举措


家事纠纷是当下仅次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第二大纠纷类型,定海区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家事纠纷化解,致力于促进家庭文明和谐。昨天,该院举行了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新闻通气会,并发布了6起家事审判典型案例。
  对子女抚养量化赋分
  去年11月,女子严某向定海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女儿由自己抚养。对此,孩子的父亲陈某有不同意见,他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女儿应归自己抚养,认为自己有时间照顾女儿,自身条件也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这是一起挺常见的离婚纠纷。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家事法官制作了“子女抚养量化赋分表”,里面列了五大类10余个单项,包括经济基础、个人品性、亲情关系、抚养助力等,每一个单项都有对应分值。赋分表体现了法官对孩子成长所必须的物质条件、精神关怀的全面关注,还有对父母的脾气性格、身体状况、抚养帮助人情况的综合考察,让当事人更直观地认识到,法院裁决确定子女抚养权,并不仅仅看双方的经济能力,而需综合评判。
  严某和陈某的离婚纠纷案,是定海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中的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对子女抚养量化赋分,是其中一项新举措。
  聘任家事调解员和调查员
  去年11月,小雨(化名)的母亲袁某向定海法院起诉,2009年她离婚时,法院判决小雨归她抚养,父亲周某每月支付450元抚养费,直至小雨18周岁。袁某认为,判决生效距今已有8年,原定的抚养费标准不足以满足其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及实际支出,要求周某把抚养费加至每月2000元。
  周某表示,他认可增加抚养费,但是无法承担过多,因其目前失业在家,收入来源为每月1500元的失业金,且家中亦有子女需要抚养。双方对抚养金争执不下,案件进入胶着状态。
  对此,家事法官邀请了5名家事调查员和妇联系统干部,作为法庭观察员旁听案件庭审,之后由他们填写调查问卷,对抚养金问题给予评判和建议,最后法院酌定周某每月负担抚养费800元。
  法庭观察员协助审理抚养费纠纷案,也是定海法院审判改革中的典型案例。2016年6月,定海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省级5家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并积极创新,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比如去年定海法院发出全市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有效的司法庇护和法律救济;以及在全市法院率先施行离婚证明书制度,保护当事人隐私等。此外,定海法院还建立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设立离婚案件的婚姻冷静期制度、探索网络审理机制、建立家事纠纷诉后回访机制、探索家事纠纷心理干预机制、探索家事案件温馨寄语方式等。
  家事纠纷撤诉率每年上升
  在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之前的2015年4月,定海法院已成立家事审判专业组,统一处理定海城区(除4个派出法庭辖区)的家事纠纷案件,此后不断优化专业团队,2016年6月初,成立全市首个“家事法庭”。同时建立家事纠纷人民陪审员库,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者、相关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妇联、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昨天,定海法院又聘请了20位家事调解员和8位家事调查员。
  定海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6月到今年5月,定海法院共一审家事案件895件(含4个派出法庭),家事审判专业组共收案504件(不含尚在诉讼调解的案件)。其中,收案数前4位的是离婚纠纷案件393件,抚养纠纷案件38件,继承纠纷案件32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27件,其他案件共14件。从中显示,离婚纠纷案件的数量,在家事案件中占比最高,占了77.98%,且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趋势显现。
  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后,定海法院致力于家事纠纷矛盾化解工作,尽可能采取调解等非对抗性的方式。2016年6月至12月,家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45.8%,2017年调解撤诉率68.53%,今年1至5月调解撤诉率69.51%,也就是说,今年来,定海家事纠纷中有近七成调解撤诉,呈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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