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患者正在东莞某医院接受输液治疗,而从下月起,12家医院将率先取消门诊输液。记者 孙俊杰 摄
从8月1日起,东莞市12家医院将率先取消门诊输液,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体温在38℃以下的急性支气管炎以及轻度脱水可口服补液的小儿腹泻等53种常见病、多发病,将不能在门诊进行输液治疗了。7月25日,《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发,5天后,这一措施将开始在市属医院和三甲医院实行。
需要输液必须填写说明表、每个月需公示不合理输液处方,25日,记者从多家医院了解到,为落实新规定,医院均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将按照市卫生计生局的指引操作,做好管控工作。
全市医疗机构年底全面停止门诊输液
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根据《通知》,从8月1日起,全市12家医院将取消门诊静脉输液,到今年底,全市的各级各类的医疗机构都应全面停止门诊输液。
对比其周边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取消门诊输液”的政策,东莞的“禁针令”来得更严格一些。《通知》表明,对于保留静脉输液的儿科门诊,要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急诊、日间手术以及门诊化疗等特殊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静脉输液治疗,有关静脉输液处方应做出备注识别。因专业或病种治疗特殊,确实需要门诊输液治疗的科室,应向市卫生计生局报备同意。
《通知》列出了不需要门诊输液治疗的53种常见病、多发病,包括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体温在38℃以下的急性支气管炎以及轻度脱水可口服补液的小儿腹泻等,“这些病种并不属于急症,通过吃药等其他治疗手段就可以治疗。”
此外,《通知》也列举了可以输液的8种具体指征,包括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及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需紧急处理这些情况,才能使用静脉输液。”市卫生计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有望降低药品不良反应发生量
“不乱给孩子输液、打针、吃药,是医生和家长对孩子最大的关爱。”东莞市儿童医院院长钟柏茂介绍,近年来,儿童医院一直倡导少输液的理念,也得到全体家长和医护人员的支持。通过努力,该院门急诊静脉输液率已经从原来的12%下降至今年上半年的8%,本月开始有望降至5%以下,“能不输液的都不输液,让孩子少受罪。”
由于药品具有两重性,在产生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可能带来药品不良反应(adr),这是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为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记者从多家医院统计的药品不良反应数据中了解到,静脉输液引发的药品不良反应占据了较大比例。
根据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的统计,2012年至2013年该院向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了232例药品不良反应。其中,男性126例,女性106例,年龄从2个月到95岁不等;共涉及药品88种,静脉滴注给药引发的药品不良反应最多,为175例次。
同样,在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2014年至2015年上报至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367例药品不良反应中,女性患者有201例,男性患者有166例,涉及药品69种,其中抗微生物药32种,给药途径仍以静脉滴注为主(282频次),占比76.84%。
而在黄江医院,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发生106例药物不良反应。统计显示,这些患者使用药品种类主要为抗菌药(43.40%),其次分别为循环系统药(21.70%)、消化系统药(19.81%);患者主要给药途径为静脉滴注(73.58%)。
因此,《通知》也提出,为了完善医疗机构的输液安全,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行政审批,进行门诊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的医疗机构,则应建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加强规范管理。此外,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静脉输液使用、处方管理、数据收集、处方点评的管理水平和效率,确保数据的便捷、真实、准确。
各医院频出举措控制静脉输液处方
对于即将实行的新政,此前,主管部门已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到了各医疗机构,各大医院在近期纷纷出台具体的落地措施。“停止门诊输液并非一刀切,具体操作上,会在符合使用指征的情况下,开具静脉输液治疗。”东莞市中医院介绍,目前已经要求医生如果要静脉输液必须单独开具处方,并备注开具该处方的原因,确保开得有理有据,方便后期的处方点评。即使在不受停止输液政策限制的儿科门诊、急诊、日间手术以及门诊化疗等特殊患者,该院也要求严格掌控静脉输液治疗,也要单独开具静脉输液处方。
如何监督?该院表示,对医生开具的静脉输液处方,将加强审核和点评,前期一周反馈一次,为此还设立了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专家组,由医务科反馈与干预,质控办执行处罚措施。
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信息科对信息系统进行了重新设置,对需要输液的门诊病人,接诊医生必须在系统上填写输液说明表,才能形成处方(急诊、儿科病人除外)。
“医务科已加强对医务人员做好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培训及宣教;药学部做好输液处方的统计及处方点评,确立重点辅导人群并重点关注,并拟引入电子审方系统,利用系统在事前审方,指导临床医生合理用药。”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人说。
东莞市儿童医院则表示,门诊所有输液均需在处方上备注原因,临床药学小组每月进行门诊医生输液处方人次、输液率公示排名,院内公示对不合理处方的点评结果。对于点评中存在滥用静脉输液、抗菌药物和激素的问题处方,审核后进行院内公示,按照医院相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理。另外,该院还将公示门诊医生月度输液处方人次、输液率排名前20名医生。对经公示、提醒和教育后,仍未有效改进的医生,将停止其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为了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静脉输液,该院门急诊将全面停止中药注射制剂、重点监控药物注射剂等药物供应,在门诊下调限制类抗生素的供应量,“将严格按市局指引,切实降低门诊输液量。”
作为全市唯一一家镇街三甲医院,厚街医院则表示,在门诊一般处方中限制输液处方开出,所有输液均需在特殊界面开,并在处方上备注原因。此外,在每个月的点评、公示中,如有提醒和教育后仍未有效改进的医生,将限制其抗菌药物处方权甚至停处方权,并调至药学部学习一到三个月。
■链接
取消门诊输液的12家医院
1.市人民医院
2.市中医院
3.市妇幼保健院
4.市第三人民医院
5.市第五人民医院
6.市第六人民医院
7.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
8.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
9.市第九人民医院
10.厚街医院
11.东华医院
12.康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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