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农村改革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迎来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农村土地制度从“两权分离”走向“三权分置”。日前,我市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办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继续加快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这标志着我市农村土地改革迎来“三权分置”时代。
《实施意见》明确,现阶段落实我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是在逐步完善“三权”关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放活经营权是时代必然,但意见也强调,要“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因地制宜审慎稳妥推进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农村改革的一条底线,在这个框架下,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农户享有的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又派生出经营权,集体所有权是根本,农户承包权是基础,土地经营权是关键,这三者统一于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三权分置’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采访中,市农林委总工程师李德成解释,从承包权中派生出流转土地经营权,形成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格局,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作用不言而喻。
近阶段,我市将重点通过筑牢“三权分置”实施基础,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科学选择规模经营形式。通过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和监管、巩固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稳定粮食生产前提下,鼓励规模流转主体大力发展蔬菜、花卉、林果、苗木、休闲观光等特色产业,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提高。
2010年以来,我市大力培育以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为重点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放活农村经营权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截至2017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约233.28万亩,占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43.85%。全市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566家,家庭农场18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80.6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34.29%。

市物业管理协会:表先进   提服务
西夏区:新污水处理厂八月投用
[食药监管局]市局召开2017年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暨食品应急演练培训班
“盐城舟谱智慧云仓”项目落户盐城高新区
连云港市所属海域5月1日起伏季休渔
我市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朋友圈疯传的“张学友来荆开唱”消息是真的吗?官方消息来了!
11名喊客司机被叫停
“我看改革开放新成就”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召开
四管齐下力促为民服务“零距离”
宪法跟你的一生到底什么关系?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新浪·黑龙江采访团聚焦桦川
大沥镇分阶段规范整治金属回收行业
朔州市图书馆“放牛班”亲子观影写作计划受欢迎
[金堂县]部门联动 形成合力 确保步道联赛在金堂县顺利举行
实施四项清零工程推进徐庄大桥断面首次达标
省12348热线平台和OA办公系统建设座谈会在衡水市召开
李猛走访慰问联系村和扶贫联系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布[2017]093
阅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