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轿车在滨河北路等信号灯时,副驾驶的车窗处飘出一个白色塑料袋,这一幕恰好被高新交巡大队交警高广武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随后,他拦下该车,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当事人捡回垃圾。
近日,一辆轿车在滨河北路等信号灯时,副驾驶的车窗处飘出一个白色塑料袋,这一幕恰好被高新交巡大队交警高广武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随后,他拦下该车,对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当事人捡回垃圾。
此事经网络传播后,大家纷纷叫好,并想了解如何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事件:两名乘车人因车窗抛物分别被警方罚款20元
3月9日10时55分,高广武在滨河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在路口等信号灯的黑色轿车右后侧车窗处扔出一团垃圾,他立即上前拦下该车。
经核实,往车窗外扔垃圾的是坐在该车后座上的女乘客李某,她手里还拿着未吃完的甘蔗。高广武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下车将扔出的垃圾捡回,随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李某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
3月26日10时53分,高广武在滨河北路与三元路交叉口附近,依法对往车窗外扔白色塑料袋的女乘客王某,处以20元罚款,并让王某当场捡回垃圾。
“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较快,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取证较困难。”高广武说,他巡逻时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拍到了车窗抛物的过程。
实验:高速行车时,车窗抛物就像丢炸弹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车窗抛物造成死亡的约400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另据相关部门统计,在环卫工人被撞事故中,超三成是由车窗抛物所致的,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由此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约占所有交通死亡事故的1/3。
《信息日报》记者曾进行实验,结果显示,如果在高速公路上会车时,双方车辆时速都达到100公里,从对向车辆抛出的杂物击中玻璃时的时速将达到200公里。那么即使再小的物体,只要足够尖锐,都能穿透风挡玻璃,甚至进入人体,造成严重后果。抛撒的物品只要有一定质量,出现在时速过百公里的高速公路上,都如同一颗颗“炸弹”。
记者在定鼎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附近见到环卫工人位女士,她对一些人的车窗抛物行为很反感。位女士说,看到车窗抛物,她和同事只能提心吊胆地去机动车道上清理。从车窗抛出的大多是烟头、果皮、纸团、饮料瓶等物品,大部分会飞进绿化带内,很难清理。
警方:发现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请您及时举报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法制科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均有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上抛撒物品,处200元罚款;在普通道路上抛撒物品,处100元罚款。机动车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处20元罚款。此外,城管、环卫部门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目前,我市交警部门正在持续开展全民有奖举报交通违法活动。市民发现车窗抛物、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可通过行车记录仪等进行记录,并将举报视频送至市交警支队5楼举报中心(地址: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西南角,咨询电话:63629327、63629328)。违法行为经核实、处罚后,举报人将获得10元至3000元奖励。民警提醒,请勿在驾驶中拍摄,要在确保自身及车辆行驶安全的前提下抓拍。
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高登说,如果因车窗抛物发生安全事故的,抛撒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要根据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因车窗抛物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也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洛阳晚报记者 余子愚 通讯员 卢芳芳 李旋)
夯实信访责任 推动工作落实
关于市巡特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易惠权12月6日开展接话接访活动的公告
居民外出度假 车位借给邻居
鼎城区召开2018年教育工作会议
新区财经丨看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如何引领舟山走入新时代
提醒!执法记录仪记录“罪行”车窗抛物处罚没商量
走生态创新融合发展之路——学习贯彻怀化市科技创新与科技扶贫大会精神之二
龙岩今年全市造林绿化任务90.5万亩
[宜宾榜样]为爱坚守 张桂兰41年不离不弃照顾失明的丈夫
今年济宁规划新改扩建高中阶段学校9所 最新进展看这里!
滦县三项重点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抓重点、出亮点 滦南县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份悬赏公告,竟然引来近20万人!
污水管道堵塞 “元凶”是塑料管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调整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12日起郧阳中学对面公交车分流 涉及4条线路
厦门发出"3·15"消费提醒:挑选进口食品紧盯中文标签
白鹤街道推行“领头雁”模式助推行业安全生产
缤纷童年 放飞理想
【时政】市委书记关建勋调研生态新城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