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发改办〔2018〕11号
关于2017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报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市发改委现将《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报告》予以上报,请审核。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发改委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围绕发展和改革中心工作,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
一、夯实法治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制度。全年共审查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20多项,并协同处室完成“三统一”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分别对涉及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公共服务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共确认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共梳理汇总出22项公共服务清单。完善政府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办公室、信用办等处室对外签订的8件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共提出10多项审查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合同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了合同法律风险和经济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答复法制审核制度。共对12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件进行法制审查,对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文书格式、行政救济权告知、法律适用等提出10多项修改意见,确保公开行为合法准确,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制度,确保依法持证上岗。对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的人员,提供网上报名、审查资料上传、考试参考资料准备、办证进度跟踪等服务。2017年又新增了6名持证人员,使全委持有行政执法证比率达85%,比上年提高了19%。同时,及时完成执法证件遗失公告补办,新进人员执法证证件变更,以及22名执法证到期换发证等工作。
二、发挥行政复议法制监督和引导职能。2017年共新增受理6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结10件(4件为2016年底结转),办结率达100%。经依法审理,作出确认县(市、区)发改局价格投诉举报处理行为违法2件,撤销行政行为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理2件,维持原行政行为5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纠错率达40%。在市发改委官网设置行政复议决定书公示专栏,将历年来所有复议决定书全文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法规处办理的1件《邬某不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申请行政复议案》入选为浙江省行政复议优秀案例,该案例也是唯一一件非政府法制系统办理入选的优秀案例。市发改委作为执法案件办理机关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其中1件价格投诉举报案件被市政府法制办确认为合法而维持,另1件招投标投诉处理案件被依法维持后正进入行政诉讼审理阶段(尚未审结)。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针对因存在不正当动机的电商网购领域职业价格投诉举报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仍严格遵循依法审理和公平公正原则,对被申请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法律程序、法律依据、事实认定、行为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审查。对审理中发现的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行为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全面发挥行政监督和矛盾化解作用,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保障价格行政执法依法开展。
三、创新法制学习培训方式,提升法治水平。鉴于网购职业维权人士针对电商提出价格投诉举报案件日趋高发的态势,4月,法规处协同价格检查局专题组织召开全市发改系统价格执法检查法规培训会,各县(市、区)发改局长和来自执法检查一线的执法人员共计60多人参会。培训会分别邀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和市法制办复议应诉处业务骨干授课。5月,法规处公职律师根据价格执法工作需求,为全市价格执法人员针对价格执法现场检查、证据固定、法律文书制作、投诉举报处理答复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10月,组织开展全市价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邀请椒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和市法制办监督处人员一并参与评查,期间,与各县(市、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互动交流,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进行学习讨论。推荐法规处人员作为台州市法制系统案卷评查专家,分别参与了文广新和市场监管两大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跨部门交流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经验取长补短,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价格执法起到了学习借鉴作用。通过与司法机关和各行政部门的交流沟通,全委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四、强化法规合法性审查职能,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积极发挥法规处和公职律师职能,分别对市发改委承担的价格和招投标两大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对两大领域作出的各类投诉举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材料、适用的行政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标准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查审核意见和建议,预防和降低了行政行为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和法律风险。积极为各县(市、区)价格执法工作提供法规意见和咨询服务,发挥参谋作用,补齐各县(市、区)未配备法规专业人员短板。2017年,市发改委法规人员共参与各县(市、区)行政执法疑难案件现场剖析讨论15场次,接受来人、来电政策法规咨询70余件。此外,通过发挥公职律师制度职能,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椒江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建立良好互动协作关系,对执法中遇到的复杂疑难案件保持经常性交流沟通,实现法学理论运用与行政执法实践紧密结合,最大限度保障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在法定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
五、落实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2017年共办理信访案件3件,分别为郭文宋因牛头山库区生态补偿金问题对临海市发改局提出信访复查申请、王启岳因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问题对黄岩区发改局提出信访复查申请、贾有树因蟋蟀馆项目立项问题对天台县发改局提出信访申请。在遵循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案件原则基础上,根据信访诉请和市发改委法定职责,在与信访人进行多次耐心细致的讲解沟通后,对2件信访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帮助信访申请人解决问题1件,所有信访件均实现了息访效果。此外,全年接收到通过12345平台发送来的包括价格、交通、能源等各类信访、举报、投诉、咨询件150件,法规处作为信访投诉件接收和反馈窗口,对每一件信访件都认真及时做好受理登记、分类派发、进度跟踪和结果反馈一系列工作,全年未出现逾期办理件,满意率达99%。积极参加信访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信访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并联合委内多个处室,构建完善了市发改委12345平台知识库。
六、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律意识和素养。为进一步加强发改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台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一2020年)》,深入开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积极预防价格违法行为发生。3.15期间,会同消保委、工商等部门在台州电视台举办以消费者维权为主题的晚会,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市、区)价格部门积极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新闻宣传,主动联系电视台、台州商报、浙江日报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价格有关法律法规。今年来,多次在台州电视台宣传,发表价格信息50多篇,推送短信5000多条。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进一步树立了价格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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