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平市商务局决算汇总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南平市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平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外经贸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性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平市招商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承办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指导协调各地组织的招商工作,做好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南平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是:主要职责:受主管部门委托行使商业特许经营、直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拍卖、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行政执法职能;受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商务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及2个下属单位,2个合署办公单位南平市贸促会、南平市外商投诉协调中心因无零余额账户,因此相关决算经费与市商务局合并一个账户,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南平市商务局
财政核拨
23
26
南平市贸促会
财政核拨
5
5
南平市外商投诉协调中心
财政核拨
2
2
南平市招商
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7
6
南平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
财政核拨
11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围绕着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市商务系统聚力“百日攻坚战”“四比六促”和“工作落实月”等活动,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稳中求进,努力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和发展新空间,有效推进商务工作落实,确保了招商引资、社会消费、利用外资、外贸出口等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全市新引进总投资超亿元招商引资合同项目369项,完成年目标任务142%;总投资超2000万元招商新开工项目681项,完成年目标任务243%。百日攻坚战中我局荣立集体三等功,建瓯市商务局、松溪县经信商务局荣获集体嘉奖,孔文宇、郑梅、谢杭亮等5位同志被记功或嘉奖。
全市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34亿美元,比增44.3%,较全省平均增幅高出约40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1.2%,增幅在全省设区市中位列第一,增幅连续三年全省第一,且增量占全省增量的18.8%。
全市累计外贸进出口97.8亿元,比增17.5%,增幅在全省设区市中位列第三,其中:外贸出口92.5亿元,比增17%,增幅在全省设区市中位列第一;外贸进口5.3亿元,比增26.7%,增幅在全省设区市中位列第四。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5.26亿元,累计比增10.5%,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年内新增限上入统企业120家,完成全年目标122%。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南平市商务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680.52万元,本年收入1,384.43万元,本年支出1,393.8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6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2.45万元。
(一)2017年收入1,384.4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49.15万元,增长21.9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49.8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34.54万元。
(二)2017年支出1,393.8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51.89万元,增长33.7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01.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3.54万元,公用支出47.91万元。
2.项目支出592.4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3.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5.97万元,增长32.3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433.9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0.25万元,增长19.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因素支出。
(二)2011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6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62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深入各项改革,严控差旅费等不必要支出。
(三)2011350事业运行168.9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36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因素支出。
(四)2011501行政单位医疗30.2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医保增加基数等因素支出。
(五)2011502事业单位医疗10.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58万元,增长192.39%。主要原因是医保增加基数等因素支出。
(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6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8.86万元,下降16.01%。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控制支出。
(七)208050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30万元,较2016年增加20.55万元,增长45.9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八)2210201住房公积金11.5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9.69万元,下降72.04%。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严格控制支出。
(九)201130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43.34万元,较2016年增减少26.86万元,下降38.26%。主要原因是深入财政各项改革、会议费、差旅费、专项经费等增加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下降53.95%。主要原因是采购固定资产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 万元,增长(下降) 0 %。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4.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7.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8万元,同比增长(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9.38万元,主要用于出访香港、日本等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经济贸易开展及招商引资活动。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5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下降)7.62%,主要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八项规定”,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修订完善局公务接待、财务内控等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和84.34%,主要是:公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13.48万元。主要用于客商来访、县市来员、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84批次、接待总人数1396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32.41%,主要是:招商活动及客商接待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8.87%,主要是:公车改革发入公车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下载附件:2017年南平市商务局决算汇总目录
            2017年南平市商务局决算汇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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