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通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政协南通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优化设置8个专门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
委员工作委员会
经济科技委员会
农业农村委员会
教文卫体和文史委员会
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