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日照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730元


  5月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8年6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40元调整为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4元调整为17.3元,增长5.5%。
  据悉,此次调整是我市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的第十六次调整,上次调整是2017年6月1日。
  据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一条“红线”。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最低工资的规定。
  此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单位另行支付。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记者 隋言晨)

市农业局以“四力”深化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2018年7月17日停电信息
遂溪老板捐2亿建两百余套别墅赠乡亲却惹来心烦不断
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五项举措扎实开展作风建设
等待了5年,澳芸换肾成功有爱的读者帮她改写了命运
6月1日起日照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730元
双林海事协助消防队扑灭一起船舶火灾
我市全面部署台风“安比”防御工作
山东四部门联合通告 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自首
旺苍县“三驾马车”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岳阳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约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
衡水日报社举办全媒体特约通讯员表彰会
进博会“吨位”最大展品抵沪
中国民航大学本周五来沈阳招飞
南宁进一步放宽户籍准入条件
北京市面向青少年征集“自然笔记”
王力威到兴城市调研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工作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我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全部调整到位
浠水县召开"一河两岸"棚改拆除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