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鼓励和支持老旧小区利用自有用地建停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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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洪涛回答网友提问。长江日报记者 刘斌/摄
3月1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汪洋)今天上午,正在武汉城市留言板进行的2018年武汉“十件实事”系列在线活动第八场互动中,有不少网民提问咨询停车问题,相关部门讨论热烈,现场给出答复。
网民“flying_fox1980”居住在正义路青青美庐小区,这是一个十几年的老小区,随着小区业主购买车辆的增多,小区停车困难,很有业主只能将车停在兴业南路兴业南路路边,但此路段只允许夜间停车,希望能有解决办法。对此,市规划局盛洪涛表示,针对老旧小区存在的停车问题,市规划局出台了《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老旧小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设施,缓解市民的停车难问题。在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基础上,可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区政府组织联席会议审议,在满足日照、消防等要求的情况开展建设。“在近三年的“停车场年”工作中,我们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三年共建成6万个泊位。2018年我局将持续推进全市停车设施的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对互动中的相关提问进行整理。长江日报记者 刘斌/摄
网民“emilyd”则希望增加公共停车位,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对此,盛洪涛介绍,一直以来,武汉市的停车发展战略是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近几年,我市持续推进配建停车指标的提升,其中住宅已达一户一位,主城区每年可增加约25万个配建停车泊位。此外,市规划局还出台了《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老旧社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设施,缓解市民的停车难问题。在近三年的“停车场年”工作中,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三年共建成6万个公共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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