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燚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台州市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温第2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家政服务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以及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居民对家务劳动服务需求日益增加。近年来家政服务多样化快速发展,家政服务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破解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缓解弱势群体就业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家政服务业已经成为服务民生、增加就业、扩大内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事业。特别是二胎时代的到来,让月嫂等家政服务市场趋于火热。
由于我市家政服务业总体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有效培育和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参差不齐,现代经营和管理理念落后,特别是由于供需信息不对称,导致居民找不到服务、不敢接受服务,而服务企业又不知道谁需要服务、需要什么服务,严重阻碍了居民服务消费的扩大。家政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场秩序混乱。无证经营、价格恶性竞争现象比较普遍。二是职业化程度低。主要表现为: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缺乏系统培训、尚未按要求做到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与家政企业关系松散,缺乏归属感和责任感;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家政人员流动性强,缺乏系统管理,不能及时办理家政服务安全方面的险种。家政市场是一个庞大人群,她们分散在各个不同的家庭中,去留全凭双方主观意愿,流动性很强;大部分管理保姆及钟点工的是家政介绍所,但其管理不完善,往往只负责简单的登记就上岗,缺乏系统管理,更不会提及办理家政服务安全方面的险种。四是目前我市的家政服务业还停留在初级服务阶段,技术含量不高,人员素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导致明显的收入差距。一个月子保姆的月薪可以是家庭清洁工的两到三倍。五是家政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滞后,产业化程度较低,服务的衡量评价标准和风险担保机制尚未建立等等。家政服务市场亟待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针对当前我市家政服务业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采纳议案的有关建议,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重点培育示范性服务企业,形成一批家政服务企业品牌
商务部联合财政部制定出台了《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建设规范》、《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建设规范》,我们将结合实际,选择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服务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其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有效带动行业发展。同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手段,整合企业资源,鼓励大型家政企业加强资本运作和规模化运营,实现跨区域经营和全方位服务,提升行业盈利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支持有实力的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广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开展管理、技术和服务创新,加快形成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2012年台州绿意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入选全国“百强家庭服务业企业”,2015年又被评为全国“百强家庭服务业企业”。2015年,天台大宇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壹加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台州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千户家庭服务业企业”。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企业规范化建设非常支持,有明确的扶持政策,我们将对符合建设规范要求的家政服务企业,在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企业门店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拟对获得全国“百强家庭服务业企业”、“浙江服务名牌”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发挥互联网作用、强化职业培训,推进家政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家政服务员职业标准,并将其列入持证上岗工种。商务主管部门将联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通过互联网平台,院校第三方机构,互联网+企业合作的方式,线上线下开展教育,凝聚各方力量,建立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加快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的大型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形成一批影响力大、信誉度高、质量有保证的家政服务培训品牌。按照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要求,并以商务部组织编写的《家政服务入门》、《家庭烹饪》、《家庭保洁》和《家庭生活照料》四本培训教材及光盘为家政服务培训统一教材,针对不同学员特点分级培训,初级培训以普及型、基础性的家政服务技能为主,中高级培训要更加注重专业化和复合化,适应家政服务多样化、个性化趋势,满足不同层次家庭服务需求。根据市场需求特点,优化培训结构,针对家庭“一老一小”和小时工刚性需求,重点加强老人照料、儿童看护、小时工等家政工种的培训。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常山阿姨”品牌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台州家庭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育婴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以及法律常识、家庭礼仪、操作规则等系列培训,积极推进育婴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增强其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推行持证上岗制。积极探索月嫂、早教等专业技能型培训,增加心理学、营养学、美学、家庭理财、花木园艺、幼儿教育等内容。其次,充分发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网络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家政服务扶持工作,服务女性创业就业,拓宽妇女就业渠道,着力向家政服务市场输送一批专业素质强、业务技能精的巾帼家政人才。2017年,全市取得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2348人,取得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2733人。
建立家政服务数据库,鼓励家政服务类app上线。商务部门将走访各家政服务公司,联合有关部门收集我市家政服务业信息。同时鼓励各家政服务公司借鉴滴滴打车、大众点评的形式推出公司运营app。上传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情况、健康情况、从业工龄等消费者想了解的信息。开设家政支付端口和服务点评,从以前的信息不对称转向信息公开、从撮合交易转向闭环、从单一服务转向管家服务、员工接活转向服务入口。
(三)规范家政服务市场,引导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协会组织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委托协会开展标准制定、资质认定、信用评价、培训教育、信息统计、技能比赛等工作,提高行业自律水平。2013年,我市成立了家政服务协会,首批会员35家,现发展为近60家。自协会成立以来,大力加强行业标准建设,不断细化准入制度,开展星级评定,开辟就业渠道,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家政服务协会作用,按照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的要求,制定合同模板,推行家政行业示范性合同。开展家政行业工资指导价位调查活动,开发家政员工资价位网上调查信息系统,出台相关服务基本职责,引导客户明明白白消费。按照内贸行业标准:家政服务基本规范(sb/t 10643-2011),细化行业标准,已经制定了台州经济开发区地方家政服务业基本标准,并已上报台州市质监局上升为台州市行业标准引导和督促家政服务企业拥有具有法律效应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建立家政服务员个人档案,包括身体健康档案、培训资质、合同资料档案。下一步将推行台州市家政服务业基本标准,让台州市内的家政服务业统一标准,统一管理。
贯彻落实人社部等8部委《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以家政服务、养老保险、病患陪护为重点的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化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按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016年,仅经济开发区就有6家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享受人数776人,共发放社保补贴237.54万元;家政企业稳岗补贴10家,享受人数416人,共发放稳岗补贴资金10.58万元。并积极开发社区养老护理、病患陪护等家政服务类公益性就业岗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在家政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积极建议通过行政立法的方式,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经营模式,明确家政服务员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强化家政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责任和自律要求,理顺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补救因法律法规缺失所导致的行业漏洞。
(四)出台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
2017年11月,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和台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台人社发〔2017〕120号),在台州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在申请补贴时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2017年12月,我市针对高校毕业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17〕57号),加大了就业补贴的补贴力度,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本科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证书、大专毕业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600元/月、450元/月、350元/月的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018年3月,出台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台政发〔2018〕11号),适当加大了补贴力度。对获得普通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给予700元/人、1000元/人、1500元/人、2100元/人和2800元/人。
2018年5月,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印发《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台人社发〔2018〕60号),将就业见习范围扩大为“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训练结束后,经见习基地申请,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被评为市级和省级以上见习示范基地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政府补贴部分可分别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和80%;增加见习人员依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五)开展整治行动,加大监管力度。
面对家政服务业乱象,市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检查家政服务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有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事项是否发生改变,对无照经营的家政行业,予以查处取缔,对登记事项改变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于一些家政服务中介违规操作、以及无证无照黑中介逃避监管等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对夸大服务效果、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家政服务行为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要看家政公司经营资格,有无营业执照、服务人员是否有健康证、上岗证等,尽量选择信誉好、服务规范合法的公司;切记不要与家政服务人员私下交易、口头约定;注意在高空作业时是否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免出现纠纷时消费者自己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切勿贪图便宜。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家政服务业发展氛围
注重宣传引领,拓展宣传渠道,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qq群等新兴媒体,广泛开展典型事迹和优秀项目宣传,为实现“一流的队伍形象,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工作业绩”做出扎扎实实的努力。继续面向全市挖掘和培育家政服务典型和品牌,开展“金牌月嫂”、“美丽厨娘”等家政服务技能大赛,通过综合考察评出家政服务的行业模范,以点带面,鼓励更多人加入家政服务业,化解受陈旧落后观念的影响,打通做家政服务低人一等的传统心理阻碍。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家政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商务局联系人:郑云龙
联系电话:88512080邮编:318000
台州市商务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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