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检察院启动首例保护英雄烈士名誉案

金华新闻网5月9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邹炜
今天,义乌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于今年5月1日施行以来,全省首例针对英雄烈士保护案启动公益诉讼相关程序。
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第22条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第23条规定,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5月3日,义乌检察机关运用互联网数据检索工具搜索,在本地互联网门户论坛里检索到侮辱、诋毁、歪曲两位烈士邹宁浩、王燊的信息(义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消防战士邹宁浩于2016年12月被公安部批准为烈士、佛堂专职消防队战斗一班班长王燊于2016年12月被省政府批准为烈士),存有恶意信息的主题贴浏览量共计超过10万人次。
5月4日,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名誉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义乌检察机关决定立案并随即展开调查,民行检察官先后赴民政、消防等部门调取原始材料,对上述恶意信息进行证据保存。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经上级院同意后,5月9日,义乌市检察院对这一全省首例侮辱、诋毁烈士名誉案实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义乌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手段去除侮辱、歪曲信息,并对相关言论人员进行必要教育,加强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运营者采取切实手段,担负责任保护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不受侵害。

关于委托还贷提取业务系统升级的公告
网友反映:“小楼酒馆”声音大 城管责令限期整改
西安浐灞生态区聚焦四个方面追赶超越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惠州实现高质量发展
铜川移动扎实做好秋季校园服务保障工作
义乌检察院启动首例保护英雄烈士名誉案
市领导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和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筹备会
襄城县:多策并举 规范管理 强力打造市容环卫新亮点
市领导调研武湖湖长制工作
7月1日全国铁路调图:16辆长编组“复兴号”动车组首次投入运营
西夏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举措落实政务系统失信“黑名单”制度
办公上门 服务上心|新区政企恳谈虚功实做
东港市公路管理所排查乡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
新城街道:防暴恐应急逃生演练
清镇市破岩村:专业合作社带动“粮改果”有序推进
绥化市一曼小学举行“助梦前行,爱无止境”活动
我市高速公路发展回眸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到泸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省委脱贫攻坚第一督导组在交城督导调研
泸州:全面完成今年项目投资目标任务 及早主动谋划明年项目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