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9日在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吕清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5026件,结案51211件,同比分别上升5.8%、16.6%。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403件,结案4995件,同比分别上升11.6%、17.7%。
一、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着力服务发展战略。制定实施《为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妥善审理涉昌吉赣高铁、蒙华铁路、吉安大桥西岸互通工程等案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受理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上走在前列,坚决打击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审理涉及金融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3007件,判处罪犯3890人。严厉惩处杀人、抢劫、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360件,依法审理郑某等24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3.1吨大案,8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涉众型犯罪,审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案件134件。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强化对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49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无罪5人。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社区矫正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结涉未成年案件150件。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与市检察院、吉安监狱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21件。积极参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创建活动,及时排查社会稳定风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2场次。
——建设和谐信用吉安。审结民商事案件29001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审结买卖、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6225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家事案件5243件,其中离婚纠纷4680件,抚养、扶养、赡养纠纷256件,吉安县、吉水县法院探索家事调查员、离婚冷静期等试点做法,取得良好效果。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权属纠纷等案件3682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19.5万元。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件,2个案件入选江西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审结涉军案件21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涉外商事审判,保障外资企业健康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件。
——助力法治吉安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00件,国家赔偿案件5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244件。支持“放管服”改革,妥善审理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案件216件。加强民生重点领域案件审理,审结劳动和社会保障,土地、林业、房屋确权等案件265件。保障城市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审结城市规划、建设类案件90件。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青原区、新干县、泰和县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现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发布《吉安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5-2017)》,公布典型案例8件,配合市政府落实《吉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在前列,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审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环境资源犯罪211件,审结探矿权、采矿权、环境污染等民事环境资源案件53件。全市法院成立14个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井冈山市法院设立全省首个生态旅游法庭,峡江县法院探索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安福县法院开展“补种复绿”恢复性生态司法,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通报环境资源典型案例15件,在案发地巡回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03件,对重大环境资源案件网络庭审直播25件,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二、聚力执行攻坚,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15658件,同比上升28.3%,执结标的额55.53亿元。
——凝聚执行合力。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执行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市委政法委加大协调力度,政法委书记担任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法院执行,执行工作纳入法治、综治、文明考核体系,公安、国土、房产、金融、工商等7大类50余项信息实现了网络查控,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
——加大强制力度。综合运用强制措施,实施拘留378人、搜查448次、罚款106人701.9万元、强制清场69次,追究刑事责任12人。积极稳妥推进“执转破”工作,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探索实施律师调查令制度,推广执行悬赏保险、网格员协助执行、定制失信彩铃等做法,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深化信用惩戒,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推送5101人次,向纪委、组织部、综治办、文明委等单位推送525人次,媒体曝光2650人次,极大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在任职、融资、出境、招投标以及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方面的活动空间。
——规范执行行为。开展“攻坚执行难、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清理执行款物,严格财产查控、处分告知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春雷行动”“冬日融冰”等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4722件“骨头案”得以执结。贯彻公正、善意、文明司法理念,规范财产保全行为,解决乱执行、超标的查封等问题。依托执行办案网络系统,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三、践行为民宗旨,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健全为民机制。加强吉安电子法院网、12368声讯诉讼服务热线建设,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提高司法服务效能。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开展巡回审判3906次,峡江县法院建立乡镇诉讼服务站,打造乡村“半小时诉讼服务圈”获好评。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全市法院在淘宝网建立统一的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品751件,成交额2.3亿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715.2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23.2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771.1万元。
——多元化解纠纷。认真开展“全领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攻坚年”活动,落实院长接访和开门接访制度,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92人次。发挥“三调联动”作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诉前调解纠纷2774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推进律师参与信访申诉制度,化解信访申诉案件203件。
——深化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建成庭审网络直播平台,建设数字法庭68个,直播案件2487件,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9846份。坚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2409人次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推进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让人民群众更深入了解法院。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法院稳步发展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司法责任制改革蹄疾步稳。全面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遴选确认等环节,选出全市首批员额法官322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2.4%。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法官办案规范、审判权力清单、违法办案责任追究等规定,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探索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建审判团队,提高办案效能,全市法院结案率达93.1%,同比上升8.6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3件,同比增加55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结案25124件,占结案总数的49.1%。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严格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在全市人大、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员额法官等级套改、绩效考核奖励等配套改革举措进一步落实。
——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深化网上办案,进一步完善自动分案、全程留痕机制,以信息化重塑审判执行流程。搭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司法数据实时管理、实时统计,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决策。中院建成全省首个监狱远程视频法庭,提升庭审科技化水平。建设“收转发e中心”,实现诉讼材料收、转、发事务集约化、智能化,方便当事人诉讼。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院领导挂点基层法院制度,通过深入一线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对审判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综合利用审级监督、发改案件通报分析、典型案例指导等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推进吉州区、泰和县、遂川县法院审判法庭建设,改建人民法庭6个,改善办案条件。落实中央“两办”保护法官依法履职的意见,开展“加强法院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护干警人身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支持和保护基层干警依法办案。
五、全面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讲好红色故事”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造“一树两强”综合示范点,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以“一院一品”为抓手,努力推动整体工作进入先进行列,井冈山市法院审判质效排名位列全省第一。开展优秀庭审直播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工作,提高法官庭审驾驭和文书写作能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41篇文章获省级以上奖项。加大培训力度,选送861人次参加上级法院培训,中院组织培训4期268人次。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5名履职不力的院庭领导干部进行函询、问责、诫勉约谈,完成了对遂川县、永新县法院的司法巡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开展日常督察63次,开展庭审作风、案件审限等专项督察6次,通报36人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件1人。
六、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依法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走访代表218人次,邀请代表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听取意见791人次,办理代表建议27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通报工作,走访政协委员147人次,邀请旁听庭审、征求意见537人次,办理政协提案9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理抗诉案件27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司法民主,58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0046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41个集体、187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井冈山市法院生态旅游法庭、中院司法技术处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焦芸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还不充分,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涉众型案件不断增加,法官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三是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影响法院队伍形象。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的工作打算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吉安加快绿色崛起、开启现代化征程打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践行“三个走在前列”,实施“两大战略任务”,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吉安篇章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二、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杀人、抢劫、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协调配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力度不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加强环境司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保障美丽吉安建设。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推法治吉安建设。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等重大改革。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确保绝对忠诚可靠。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正“四风”不止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决贯彻人大有关决议决定,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全市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马上就办,为加快推进“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吉安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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