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土地资源 建设美丽侨乡


    2017年末我市耕地面积为315.96万亩,高于省政府251.45万亩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摄影/陈朴
近年来,我市加大“三旧”改造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开发,全市通过实施“三旧”改造共节约土地过千亩。
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晓雄(左一)向市民颁发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集成服务改革后首批2小时内办结的不动产权证书。
泰盛石场已成为江门市乃至全省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兵。
    今年6月25日,在《土地管理法》颁布32周年之际,我市迎来了第28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土地政策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回顾我市历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不断改革创新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规范不动产登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严格土地执法,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全方位提升保护资源、促进发展、规范市场、服务民生的保障能力。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专人专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始终将耕地保护作为头等重要大事常抓不懈。在严守耕地红线,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垦造水田工作、保障重点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上下足了功夫。
    在耕地保护红线上,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我市各级政府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各片区有专人专责,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强化耕地质量建设。2017年末我市耕地面积为315.96万亩,高于省政府251.45万亩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
    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就要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市政府统筹下,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农业、财政部门共同开展项目分片督导,落实配套建设工作资金,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加强对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把关,已完成2012年至2016年度共计132.66万亩的工程建设,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基本确定,目前正在开展规划设计等工作。
    重点项目需要用地,该如何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据了解,市国土资源局主动跟进,通过向省借水田指标、预购水田指标,按照省的部署积极垦造形成水田,以及与意向出售地市主动沟通以购买水田指标等方式,保障需落实占补平衡的建设项目。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兑现承诺,严格按照省下达的任务,推动全市垦造水田工作开展。
    近年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肯定,2014年度及2016年度均获得省耕地保护考核一等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省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我市台山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受到国土资源部及农业部的通报表扬。
    大力保障民生工程项目用地
    想方设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近年,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用地需求。今年初,省国土资源厅以委托方式下放建设用地审批(审核)等15个行政审批职权,市国土资源局在依法承接省委托下放职权的同时,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及民生用地的审批进度,同时推行“容缺审批”,为项目单位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全力保障项目建设需求,例如江门大道、高恩高速、沈海高速、江湛铁路等重点交通项目,以及省实验中学、中医药学校、开平固废综合处理中心等民生工程用地,为江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用地后盾。
    为节约集约用地,市国土资源局还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该局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和“房地产不能大起落”这一定位,因城施策,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供地计划,对于商品住房消化周期较短的市(区),适时适量增加土地供应,加快供地节奏,加大“三旧”改造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开发。今年初,市区发布供地计划,其中拟供应住宅用地较去年有较大提高。7月份,市国土资源局还将根据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实际交易情况和土地管理工作要求,适时对住宅用地供地计划进行调整。与此同时,市国土局将指导各市(区)通过完善竞价方式,推进实施“竞自持”、“现房销售”、“只租不售”等多种出让方式出让住宅用地,优化土地供应模式,保持商品住房地价水平总体平稳。
    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17年,我市出台《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对“工改住”项目除市属、区属国有全资企业外,均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其土地出让价格由市场竞拍确定。同时在公开出让的基础上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等措施,抑制开发商囤地炒地,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关键一招,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发展都取得较好效果。据了解,我市恩平市、新会区先后获得了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
    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体化服务
    商品房交易实现24小时内出证
    发展为要,民生为本。作为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流程涉及3个部门、8个环节、时间超过15天,成为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市国土资源局非常重视民生服务工作,自2016年3月11日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特别是不动产登记方面,多种措施促成服务提质,最终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体化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各地不动产登记服务有很大提升。2018年5月2日上午,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晓雄向市民颁发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服务改革后首批2小时内办结的不动产权证书,江门市区(其中新会区推迟实施)开启了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体化服务。
    以往,市民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过程中要分别到地税部门交税、到住建部门交住房维修资金、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证,多次跑腿多次排队多次交资料。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地税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提出率先在市本级和蓬江、江海两区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服务改革的建议,江门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服务改革,并列入2018年市政府重点任务清单,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痛点”、“堵点”,让群众充分感受“放管服”改革的成效。
    改革通过实行“一次取号、一套资料、一表采集、一窗受理、一网办结”集成办理模式,真正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理时限、跑动次数、提交资料大幅压减。实现了商品房交易涉及缴税、办证等整个流程耗时15天提速到24小时内出证,其中涉税非涉证业务2小时内办结,快递送证可实现“只跑一次”,提交资料减少超过50%,自助服务大幅节省时间。
    下一步,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进一步拓展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服务范围,增加在线预申请、预审核服务功能,提速集成服务的办理时限,并将改革的有益经验总结推广至全行业,让改革红利惠及全市。
    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我市工作就走在全省前列,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的省试点单位鹤山市形成的“鹤山经验”,在全省现场会和国土资源部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务虚会上进行经验介绍,得到了国家和省国土资源部门的充分肯定。
    建设绿色矿山严防地质灾害
    9个矿山企业获得省级绿色矿山称号
    党的十九大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和“偿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极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找到平衡点。
    为开展好我市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我市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2014年4月,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被列为江门市建设绿色矿山的试点单位先行建设。如何建设?主要通过道路硬底化及其绿化、改进生产设备、安装防尘设备、建设水土流失防护系统、建设和谐矿地五个方面改进。经过不断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泰盛石场已成为江门市乃至全省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兵。为提高全社会建设绿色矿山认识,增强绿色矿山建设信心,市国土资源局大力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截止2017年,全市共有9个矿山企业获得省级绿色矿山称号。
    通过绿色矿山建设,我市矿山面貌已经得到了根本的改善。矿山环境原本表土露裸、粉尘满天,一旦下雨,泥水横流的面貌得到了改变;矿山开采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采取边开采边复绿,减轻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积极开展开采技术革新,减少粉尘的产生,开采和生产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安全生产教育,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较大提高,大大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机率;矿山环境改变后,周边村民的环境也得到改善,而且按绿色矿山创建要求,有效支持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既惠及村民的利益,又和谐了村民的关系,从根本上减少了涉矿方面的纠纷。
    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市每年在汛期前都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并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政府印发执行。同时还建立了江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防范预警信息,做到预防在前。还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程度和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的低比率情况,将安排的财政资金逐一落实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治理中来,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底基数15%的要求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治理任务,逐步消除我市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努力实现群众居无险境的工作目标。
    做好执法监察,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用好土地也要管好土地,针对违法用地,市国土资源局牢牢把握好法制准绳取得了良好效果。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尽职尽责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取得成效,顺利通过了历年土地卫片执法考核验收。2017年,在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中,江海区荣获三等奖,江门市本级和开平市获省政府通报表扬。
    为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我市首先出台了《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规定各市(区)、镇(街)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共同责任主体。明确属地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我市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以新会区为试点,出台《新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将违法违规用地整治直接与镇(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奖励指标挂钩,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激发各镇(街)整治责任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用地。
    实践证明,开展专项行动并不是解决土地执法监察存在问题的治本办法,而需要做到常态化监管,从事后执法转移到事前巡查上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充分利用省在线巡查系统,夯实基层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主体责任。市、县、镇三级国土资源部门指定专人,任务细化到岗,职责明确到人。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存在问题,沟通协调解决巡查车辆,明察暗访落实人员责任,考核评优提高巡查效能等手段,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早制止,做到“上报一宗,排查一宗,立案一宗,查处一宗”,切实把违法违规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增量。
    面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到深入现场、摸清家底、分门别类,按照“依法报批一批、组织拆除一批、复耕复绿一批、立案查处一批”的要求,列出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清单。同时依法治理,强力推进治违清拆行动。选准典型,严肃问责,进一步推进土地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切实加大对土地涉嫌犯罪行为的刑事追责,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有关责任人严厉追究党纪政纪,加大震慑力度,确保依法用地行为成为常态。
    文/胡涛 邓铨斌
    图/国土局供图(署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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