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大米税目税率进行调整。其中,大米税目改按粒型划分为“长粒米”和“其他”,共涉及14个税目。
本次税目调整是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而进行的,目的是更好地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
税目调整后,大米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普通税率不受影响。依据世界贸易组织、世界海关组织有关规则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上述通知还明确了有关国家进口货物适用的协定税率。自东盟进口的稻谷、整粒米、碎米、大米细粉、大米粗粉粗粒适用的协定税率分别为50%、50%、5%、40%、5%。
上述税目税率调整顺应了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符合多边规则和双边协定规定,有利于我国继续履行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有利于维护我与东盟国家间的正常贸易秩序,继续实施好我与东盟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将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全域旅游融合发展
武术“非遗”进校园
从“时间银行”到姜茶“益”行,钟楼有大爱
瑞昌市夏畈镇召开民宗工作培训会
进贤县稻谷机械烘干实现超常发展
中国7月1日起调整大米税目税率 共涉及14个税目
关于《常州市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沈家门板桥头路将“改头换面” 投资千万元改变交通秩序混乱现状
4月份金华市区CPI同比涨幅继续回落
青山湖区消除高考期间用电隐患
荆州市第一社会福利提前过新年关爱温暖老人心
桂阳12万亩中稻迎来丰收
我市召开2018年第一次交通建设提升年调度会
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我市文化执法案件查办在省评查中获得优异成绩
24万元善款资助120名贫困大学生
曾都警方一举抓获30余名参赌人员
2018合肥市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出炉
雨敞坪镇多形式推进安全宣教全覆盖
象山首批金枪鱼延绳钓船完成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