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在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全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经济环境
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时有效地跟进检察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服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服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15条意见和服务保障科技创新12条意见,切实找准把牢检察机关服务军民融合发展、保障科技创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加强对新兴领域、科技企业、关键技术的司法保护,助力国家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7件43人,起诉78件116人。深化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2件14人,起诉20件23人。积极参与“双打”整治,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件4人,起诉7件12人。切实维护市场管理秩序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12件13人,起诉18件28人。
着力服务绿色发展。设立市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制定服务绿色发展14条意见,批捕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11人,起诉29件37人,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精品案例。
突出保障民生民利。依法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31件433人,起诉496件687人。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批捕2件3人,起诉6件11人,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精品案例。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做到“两个结合”:将精准扶贫与精准监督相结合,查办啃食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案件29件49人;将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办理涉农司法救助案件39件,发放救助金38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在全省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二、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把为党的十九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促进长治久安。
依法打击危害安全稳定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12件1248人,起诉2164件2694人。坚决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63件80人,起诉70件99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39件73人,起诉56件128人。突出打击毒品犯罪,批捕314件375人,起诉410件483人。
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8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71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且积极进行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促成刑事和解68件,不起诉82人。加强检调对接,和解、息诉民事申诉案件35件。
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针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资源等领域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32份,有效推动行业治理。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20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三、坚持惩防职务犯罪,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持惩腐肃贪力度不减,把依法办案作为拥护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有效方式,持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0件11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件95人,分别是2016年的2.14倍和1.94倍;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件16人,分别是2016年的1.63倍和1.45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查办城市提档升级工程招投标环节职务犯罪窝串案10件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取得建市以来最好成绩,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发言。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宣讲64次,发出检察建议25份,开展警示教育116场次。全面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着力推动制度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跟踪服务。
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立足宪法法律定位,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1件、撤案22件,纠正漏捕2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8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2件,公安机关立案37件。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设立首批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3个。纠正漏犯、漏罪189人,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5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8件。成功办理的周涛核准追诉案件,被评为全国“2017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3件,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4件、监外执行监管严重违法148件。切实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绵竹、中江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积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2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6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6件,对涉嫌虚假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8件。制定《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8件。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和举报线索332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向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4万元。旌阳、绵竹、中江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拓展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件67人,办理成年人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6件17人,成功抗诉未成年人适用缓刑不当案件1件。注重落实“双向保护”原则,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0人,不起诉15人。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五、坚持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构建更加公信的监督体系
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规范和完善检察权运行体系,推动检察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人员分类改革,建立完善“三类人员”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办案规定,入额领导直接办案614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出台检察官权力清单,为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权提供制度保障。全面完成检察官职务套改、等级转换套改和按期晋升,检察人员职业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尊荣感进一步增强。
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发现公益案件线索65件,立案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收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469万元、医保基金473万元,修复耕地420余亩、林地30亩,补种林木2000余株,赔偿损失230余万元。办理全省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早谋划,提前准备,全力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德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并受到中纪委领导肯定作出了检察机关应有的努力。两级检察院划转编制119名、转隶干警74人,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线索、财物全部清理移交到位,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全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发挥诉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有效防止“带病”起诉。加大轻刑快办、简易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为重大、疑难案件的精办、精审创造条件。加强出庭能力建设,开展听庭评议活动10次。强化庭审指控,办理“四类人员”出庭作证案件84件。积极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场所建设,绵竹检察院建成全市检察机关首家规范化涉案物品保管室。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着力建设更高层次的阳光司法
更加主动地接受人民监督,自觉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向政协通报工作,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加强经常性联系,定期赠阅联络专刊,邀请参加重要检察活动。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新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40名,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8件。完成特约检察员换届工作,新聘特约检察员6名。
持续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依法保护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合法权益,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案件8件,为律师提供查询服务1467次。将规范司法行为与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跨县(市、区)交叉评查案件612件,评查后提出刑事抗诉1件。
着力推进检务公开。推动建立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平台,累计点击量26万余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9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053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亲和力进一步增强。完善官方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头条号等全覆盖新媒体矩阵,传播德阳检察好声音、好故事。
七、坚持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夯实检察事业的发展根基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以队伍建设和科技应用为重点,持续提升两级检察院“八化”建设水平。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全面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听取指示,争取支持。
打造过硬检察铁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推进“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广泛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培训检察人员2000余人次,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实现谈话提醒全覆盖。持续整治“微腐败”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检务督察92次,提出督察建议68条。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绵竹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狠抓检务保障工作,“两房”建设进一步加快。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绵竹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加大对藏区检察院援助力度,为阿坝、若尔盖检察院提供援助资金40万元。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获得省检察院和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1次,2个集体、27名个人获最高检表彰奖励,15个集体、11名个人获省级表彰奖励。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不够显著,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实效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法律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应用还存在短板,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宣传不够,检察工作透明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德阳打造世界智造之都、国际文化名城、成都北部新城、生态田园典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把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二要提升责任意识,凝心聚力抓好保稳定促发展。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做好打击犯罪、防范化解风险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各项工作。
三要突出主责主业,与时俱进完善检察监督格局。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
四要全力改革攻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集成度。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不断优化司法责任制的组织基础。
五要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法”活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按照“五个过硬”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锐意进取、拼搏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梦德阳篇章贡献更强劲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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