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8〕2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有效提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水平和实效,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开展试点示范活动为抓手,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对涉及国土资源系统的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土地资源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规〔2018〕21号),根据我局制定的《鸡西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鸡国土资办〔2018〕60号),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加快推进项目相关审批事项服务、批准结果、征收土地、项目竣工等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4号)、《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鸡政办规〔2018〕30号)要求,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矿业权出让领域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拓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不断完善市气象台预警信息平台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在电视台、门户网站及微博等渠道即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确保群众可以及时有效的收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采购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要求,推进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全方位、立体式、多渠道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对于起草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将文件及时公布。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应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布。
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科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解读要注重运用数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七)加强舆情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避免对同类申请答复结论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发生。
(八)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借鉴“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九)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围绕我局创建的“四零”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过程督办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力求更多审批事项“不见面”、群众“不跑路”。全面公开办理业务事项、服务承诺、业务范围、咨询电话等事项,对审批程序、审批过程、审批结果进行公开,力争实现除涉密业务外的审批事项电子化运行。推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通过设立机关作风整顿意见箱、政务大厅意见箱、举报箱等渠道收集投诉意见,仔细核实后按规定及时回复处理。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发放满意度意见建议调查问卷及开展满意度即时评价。面向基层和群众聘请社会监督员,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与评议,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十)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再造,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相同事项全省通办奠定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及时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十一)强化我局网站建设管理。要以《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为指导,按照国办、省政府办和市政府办季度抽查以及部、省厅年度检查要求,不断提高我局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我局网站内容建设,加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网上办事、公众互动等功能建设,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信息内容的采集、编制、审核和发布,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规范我局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的规范添加和管理工作。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切实做好相关网站改版、整合、迁移、下线等工作,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善信息。大力配合省厅技术支持部门做好网站平台的建设和技术保障,做好软硬件系统维护、功能升级、应用开发等工作。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十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要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十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第一时间调整完本系统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四)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要求、部署的新任务,全面梳理全系统政务公开事项,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标准,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把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特别是8件民生实事,以及已经明确的重点领域信息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8件民生实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公开事项要经分管领导把关,重要事项经主要领导把关,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二)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部门及科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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