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你单位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明新路(太行路-峨嵋路)工程用地预审的申请及有关附件已收悉。根据《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经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2018年03月23日已取得徐州市发改委备案手续(徐发改备【2018】21号),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新城区峨眉路以东、太行路以北、梵顿公馆小区以西。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拟建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符合《徐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该项目申请用地面积约0.9704公顷,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符合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涉及征地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苏政发【2011】40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单位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明新路(太行路-峨嵋路)工程通过建设用地预审(有效期为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用地手续。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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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明新路(太行路-峨嵋路)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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