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记者任溢斌 通讯员杨进)昨日,记者从港闸区审计局获悉,该局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印发的《港闸区审计整改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日前正式施行。《规定》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
《规定》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作为干部监督管理参考依据;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
近年来,港闸区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人大和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区审计局2017年“同级审”报告反映的17个方面问题,其中15个方面已整改到位,另2个方面已部分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