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办事一次成(第一批)审批服务指南

    索引号:k00790837/2018-240043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2018-06-15 发布机构:市城乡规划局 文号:
承德办事一次成(第一批)审批服务指南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二、适用范围:市本级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项目
三、受理机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四、审批机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五、办理地址:承德市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审批局二楼规划局业务窗口(03142521938)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设立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八、申请条件: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九、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关于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申请(原件、复印件各1份)、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建设单位制定的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方案、措施(原件1份);
3、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相关政府文件(视项目情况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方式:承德市审批局二楼规划局业务窗口受理
十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核、审核→审批→办结
十三、结果送达: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0314-2037283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二、适用范围:市本级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
三、受理机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四、审批机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五、办理地址:承德市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审批局二楼规划局业务窗口(03142521938)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设立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八、申请条件: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拟在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申请(原件、复印件各1份)、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建设单位制定的在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方案(原件1份);
3、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被拟在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历史建筑的物权证明:包括国土部门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相关政府文件(视项目情况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方式:承德市审批局二楼规划局业务窗口受理
十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核、审核→审批→办结
十三、结果送达: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0314-2037283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
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
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二、适用范围:市本级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受理机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四、审批机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五、办理地址:承德市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审批局二楼规划局业务窗口(03142521938)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设立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八、申请条件: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九、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拟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的申请(原件、复印件各1份)、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相关政府文件(视项目情况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方式:承德市审批局二楼规划局业务窗口受理
十二、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核、审核→审批→办结
十三、结果送达: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0314-2037283
规划档案查阅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规划档案查阅
适用范围:查阅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资料
三、受理机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四、办理机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五、办理地址:双桥区都统府大街12号承德市城乡规划局四楼办公室;三楼规划监察队;六楼承德市建设档案馆;二楼双桥区规划分局;高新区科技大厦16楼高新区规划分局;双滦区建设街53号五楼双滦区规划分局
六、联系电话:承德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03142034718;
规划监察队03142039265;
承德市建设档案馆03142024892;
双桥区规划分局03142078178;
高新区规划分局03142120169;
双滦区规划分局03144302686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申请材料:
1、申请书(包括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以及档案用途)(原件1份);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军官证、律师证等)(现场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3、介绍信(①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提供本单位介绍信;②查阅他人档案,需提供档案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介绍信;③业主个人查阅档案,需提供房产所属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物业单位的介绍信,及业主产权证;④行政执法部门查阅档案,需提供单位介绍信;⑤律师查阅档案,需持有关执法部门取证证明)(原件1份)
八、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九、办理方式:承德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局属单位办公室受理
十、办理流程:登记→签批→查阅
十一、结果送达:申请对象现场领取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0314-203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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