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29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4〕15号),设立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转、取消、下放的职责
1、将稀土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经信委。
2、取消、下放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承接国家、省发展改革委下放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2、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的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改革委。
3、负责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4、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
5、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
6、与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泰安分行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7、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协调,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负责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发展规划拟订和引导约束、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的职责。
2、加强新旧动能转换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工作。
3、加强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职责。
4、加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职责。
5、加强研究拟订并推进实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的职责。
6、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全省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以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监督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泰安分行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推进项目名单,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考核;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市招标投标的政策性文件;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规范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牵头组织新旧动能转换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组织推进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和进行检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地区经济协作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对上资金、项目集中对接工作。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并推进实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牵头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举措;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地下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工作,组织与协调辖区内占压地下矿产资源建(构)筑物的搬迁、维修、赔偿等工作。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组织全市实施“一带一路”、环渤海地区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负责组织全市实施省“一圈一带”发展规划;承担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确定的我市对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的对口支援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提出市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口支援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监测和分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铁路、机场投融资建议和政策,协调解决铁路、机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设1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信访、财务、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市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系统内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研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国民经济动员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示范建设;组织实施和审定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目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有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安排全市国民经济战备动员费;协调落实军队通用物资和装备采购、战备物资供应渠道和社会化储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挂市地下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优化全市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组织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水资源平衡与节约利用、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防震减灾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政策的拟订;组织拟订并实施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举措;研究提出低碳发展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控排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负责地下矿产资源开发协调工作;组织与协调辖区内占压地下矿产资源建(构)筑物的搬迁、维修、赔偿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采矿塌陷地的征用及赔偿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并衔接有关部门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联络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引导民间投资、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开展适用项目培育开发工作;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参与全市重点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指导规范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行政许可科
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联审会议;牵头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部门法制建设,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
(七)对外经济贸易科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负责全市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规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设立审核等工作;参与编制全市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名录;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审核转报工作;承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八)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市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黄河滩区扶贫迁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工业与能源科
分析预测工业、能源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能源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工业、能源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制定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高技术产业科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提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负责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一)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统筹协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人才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二)财政贸易科(挂市信用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市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转报及存续期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政府出资的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备案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的备案转报及监管工作;承担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承担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备案转报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市居民消费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市级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订全市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接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安排我市的物流业重大工程、试点示范和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申报、下达与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指导拟订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三)县域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经济合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 协调指导全市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分析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县域科学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工作;承担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县对口帮扶工作;承担市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负责市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对上资金、项目集中对接及调度考核工作。
(十四)市服务业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对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载体培育工作;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调度分析全市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实施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市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开展服务业人才及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协调指导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指导服务业行业协会发展;负责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市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组织开展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委托负责对国家、省出资的泰安项目的稽察工作,配合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稽察办对国家、省出资的泰安项目的稽察工作;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市重点项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市铁路和机场规划建设办公室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状况,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有关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全市铁路、机场投融资建议和政策,监督管理铁路、机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城市轨道交通、邮政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配合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县级分中心运行。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 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负责提出全市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提出重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布局、发展资金的政策建议;提出区域发展有关人才需求建议,牵头组织实施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承担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协调推进工作;综合平衡各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涉及我市的“一带一路”建设、环渤海地区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山东省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山东省西部经济隆起带、中原经济区、沂蒙革命老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联动基地等区域规划建设,协调解决重大事项;负责对区域发展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承担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行政编制47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市服务业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市铁路和机场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市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配备常务副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1名(副县级)。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1名副县级干部兼任。科级领导职数3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市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市商务局作为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植物油、食糖、羊毛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二)关于电力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拟订全市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拟订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制定下达年度发电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三)关于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市经信委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四)关于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五)关于建设项目管理。1、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2、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市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市住建局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市住建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工作。3、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市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市住建局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六)关于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计委负责拟订全市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七)关于节约用水。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节水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水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市水利和渔业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经信委参与节水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市住建局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市物价局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农业、商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八)关于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市能源规划相衔接。市经信委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市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市质监局组织实施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关于矿井关闭监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安监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煤炭局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山东煤监局鲁中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环保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环保局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十)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市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发改委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为市发展改革委的直属机构。
(二)暂保留工勤人员编制1名,今后随自然减员收回。
七、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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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乡特色村居环境
注意:本周将现强对流天气
泰政办发〔2017〕20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整治
前进区召开公租、廉租房自查自纠社区专题会议
燕甸园小区停水(7月2日)
农户省心省力 企业获利获益
-- 民权:青贮玉米让秸秆变“金条”
北京金融风险管理研究院在京揭牌成立
救心菜真的能救心?
县领导调研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
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横峰:农民不离家 游客上门来
嘉兴市计生协联合中国人寿嘉兴分公司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新洲加快柴泊湖环境问题整改:取缔畜禽养殖 开展环湖截污
宁化县9家企业去年纳税过五百万元
省政协调研组来雅调研
贵阳市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召开
桃城区检察院设置十九大宣传展板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