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1+4”文件出台 2030年初步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作出全面部署,并出台《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支持街道试点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4个配套文件。8月8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1+4”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点及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1+4”文件的出台,使全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全面强化、政策体系基本完备。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了“两步走”总体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社区治理体制有效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多方共治体系全面形成,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居(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8%以上、网格化管理服务覆盖率达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率分别达98%以上,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占比达65%以上、农村社区达45%以上,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8%、96%以上;第二步,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这一总体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社区治理“三强化、两提升”的主要任务。
  “三强化”是,强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城乡社区治理组织保障。“两提升”是,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和提升社区群众的获得感。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项重点举措:党建引领,全面形成基层党建统领社区治理的工作体制;改革创新,在体制机制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资源整合,社区人、财、物、社会组织保障全面升级。
  “1+4”文件融入了我市近年来在社区治理创新探索中行之有效的社区减负增效、街居体制改革、社区协商、国际社区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等做法,体现了南京特色。为此,《实施意见》要求,今后要进一步强化“社区减负增效”,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增效的各项规定,坚决防止社区减负事项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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