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5日至5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三门峡市进行了集中巡视,并于6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握对党忠诚这个核心要求,高站位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
市委班子一致认为,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必须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市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提出的“针对这次巡视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把共产党最讲认真的劲体现出来”等具体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上下联动、以下看上、务实整改”,确保各项任务全面、高质量得到落实。
(一)重统筹。建立了“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四个专项领导小组+四个工作推进组”的工作推进体系。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总体统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四个专项领导小组分领域统筹。综合协调、督导验收等四个工作推进组协调推进、验收把关。
(二)重标准。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三个导向”,注重顶层设计与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与重点推进、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抓进度与抓质量“四个结合”,突出“政治整改、高质量整改、全员参与”三个方面,确保达到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发挥、干部作风根本转变、群众满意度切实提高等效果。
(三)重督导。市委书记带头督导,先后深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陕州区、市政府办公室,召开督导调研汇报会5次。市级领导积极行动,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亲自指导、亲自把关、全程参与。建立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牵头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督查验收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三级联审联签”机制,层层把关验收。严格执行巡视整改公开规定,动员群众参与、群众监督。
(四)重实效。新出台《关于实行重点工作市级主管领导终结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29项,修订完善制度机制23项。在建设长效机制的同时,切实通过纠正、问责等措施,形成震慑,保证长效机制发挥应有作用。既抓好市级领导班子和市级层面的整改,又指导县级班子和县级层面举一反三、联动整改。
二、严格责任分工和节点目标督导,确保每项问题的整改取得实效
(一)政治生态修复方面
1.关于反思剖析还不深刻的问题
(1)着力解决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7月27日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全体副市级以上干部参加。省纪委第四执纪监督室主任刘长富同志到会指导。会议深入分析了连子恒、杨树平、赵海燕严重违纪违法对三门峡政治和社会生态的破坏和影响,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如何总结教训、引为警醒、拨乱反正、肃清流毒和影响作了深入研究和部署,明确强化政治建设、永葆政治本色等7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印发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切实加强监督。会上全体副市级以上干部逐一发言,深入反思。会前,市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每位市级领导的剖析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把自己摆进去。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把修复、优化政治生态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需定期研究的事项》清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经常性、针对性地加强对理想信念、纪律规矩、权力观、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市级领导干部坚决做到“十二个不准”,旗帜鲜明地坚持“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三是市级领导认真参加所联系县(市、区)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重点地选择参加指导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组织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下联动,促进政治生态修复。
(2)着力解决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决策部署抓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在全市开展市委全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市委督查室对市七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共整理有关文件11件,于7月20日印发督查通知。8月7日至10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成两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了实地督查。二是把修复政治生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年度责任目标。市委考核办下达2018年度考核目标时,把“进一步开展政治生态修复工作”纳入市纪委监委负责的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内容。三是把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巡察的首要内容。今年以来,已开展两轮巡察及一轮专项巡察,每轮巡察都将被巡察单位的政治建设情况列为重点巡察内容。四是把政治生态修复工作的推进情况,体现在对班子的评价和干部的使用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三办〔2018〕27号)及三个配套办法,强化实干实绩实效的导向激励,推进政治生态修复。
(3)着力解决“以案促改”工作标准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对于市级领导班子。一是提高市级领导班子以案促改剖析的质量。在7月27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市级领导干部围绕连子恒等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开展深入剖析。市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每位干部的剖析材料严格把关。7月28日市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累计查摆突出问题108条、剖析问题根源42处,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60条。二是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意见》《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等制度。三是建立以案促改台账管理机制。对“以案促改”过程中剖析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加强督促检查,不整改不销号。将建立整改台账并严格执行等情况作为“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的重点。四是创新“以案促改”途径和机制。推广案例式警示教育,各地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教育;印发基层干部以案促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发至全市各行政村,将以案促改工作延伸到基层,实现全覆盖;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岗位干部,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在扶贫、环保、教育、医疗卫生、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对于市级领导干部。一是制定出台《市级领导干部对口联系分管领域和部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办法》。二是布置开展“回头看”。按照《市级领导干部对口联系分管领域和部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办法》,下一步,市级领导将督促分管部门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等,该“补课”的及时“补课”、该“回炉”的坚决“回炉”。三是加强谈心谈话。市级领导与分管部门,特别是班子能力不足、团结不够等重点单位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四是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参加所联系县(市、区)和分管部门民主生活会制度。7月23日印发了《关于高标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指导)联系县(市、区)和分管部门、联系部门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了专项督查。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1)着力解决市委常委会决策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一是围绕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7月27日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集体学习。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增强集体领导和责任意识,逐一表态发言、作出承诺。二是严格落实《中共三门峡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促进做好市委常委会议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有充分时间熟悉议题。三是制定出台《市委常委会议题征询制度》,拟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的议题,在提交市委主要领导审定前,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常委部门提交的议题由市委常委审核签字,防止议题匆忙提交。四是各县(市、区)比照市委的整改措施,同步加强了民主集中制建设。
(2)着力解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有时深度沟通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市四大班子重大问题沟通会商制度(试行)》,建立重大问题务虚会和解决问题专题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视情况参加,建立起领导成员就重大决策开展深度沟通的新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四大班子”秘书长、常委部门常务副职每周联席会议质量。
市商务中心区规划执行中有关部门未按审批程序进行局部调整和修编的问题。一是开展评估论证。已委托高水平专业机构作为评估单位,对商务中心区内规划调整情况进行评估论证。二是及时讨论决定。及时将论证结果和整改事宜按程序报请市规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商务中心区功能定位、管理和运行机制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于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市政府统一领导、规委会集体决策、专家技术把关、规划部门统筹管理的工作机制。四是完善市规委会决策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规划委员会会议制度,涉及城市重大规划编制、重要项目以及违建处理等城市规划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必须经规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着力解决市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围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7月27日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集体学习。市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作出承诺。二是高质量开好此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28日召开了市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纪委第四执纪监督室主任刘长富同志到会指导。全市县级以上领导班子于8月10日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县(市、区)党委民主生活会,执纪监督室会同派驻纪检组安排人员参加联系部门或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
(2)着力解决接受组织谈话、函询的领导干部未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的问题。一是7月28日市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人员对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以后将长期坚持。二是建立提醒沟通机制。按照《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意见(试行)》(三发〔2017〕5号)要求,及时将接受组织谈话函询名单提交给市纪委参加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人员,由参会人员做好会前提醒,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予以监督。三是各县(市、区)联动整改。
(3)着力解决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工作的严肃性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在今后市委常委会听取市人大、政府和政协党组工作汇报时,一律由党组书记汇报。二是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提出明确要求,已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联动整改,落实相关制度。
(4)着力解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党内职责和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的问题。一是围绕市级领导干部扛实分管领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8月3日组织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进一步增强市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二是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认真落实签订责任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压实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是建立健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三门峡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每年年底前向市委及市委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参照此清单执行。在全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将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底前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四是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五是加强了对下级党委(党组)会议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班子会议、业务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并适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六是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经提醒后仍不整改的严肃问责。
(5)着力解决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或单位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进行反思或担责的问题。一是对十八大以来“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梳理,对照市级领导班子分工,将每位市级领导分管领域和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列出清单,分送相关市领导,起草《关于十八大以来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分析的报告》呈送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二是安排市级领导参加联系地区和分管部门党组织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分管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反思对照分管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出台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市直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受处分后,市纪委监委及时函告市级分管领导,并要求案发单位10日内向分管市领导书面呈送处分决定。四是严格落实《中共三门峡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提醒督促市委主要领导、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对市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及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6)着力解决市政府党组会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和市委有关工作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共7章30条,对市政府党组会议召开时间、讨论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已于7月27日印发,为推进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市政府党组管党治党意识得到切实加强。二是认真抓好市政府党组学习。制定市政府党组学习计划,计划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政府党组会议,围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三是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对标市政府做法,出台相关文件。
(二)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特别是“四个着力”“四张牌”、县域治理“三起来”、乡镇工作“三结合”等重要要求,切实把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二是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学习传达贯彻,需要结合三门峡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的,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方案。三是全面加强市委对“三大攻坚战”的领导。修订印发《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七届市委常委分工的通知》,明确由市委副书记牵头负责脱贫攻坚战工作,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联系生态环保工作。成立市委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金融风险、债务风险的分析研判,促进金融更好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四是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听取有关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制定了《市委常委会需定期研究的事项》清单,正在按照清单要求有序落实。五是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协常委会制度。市政府常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有必要时随时召开,提高决策效率、增强执行力。六是制定印发了《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关于实行重点工作市级主管领导终结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和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对历次常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立项督查和系列反馈,坚持当日立项督查、及时反馈报告、适时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七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三办〔2018〕27号)及3个配套文件,倡树正确用人导向,增进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
2.关于在脱贫攻坚上思想有懈怠的问题
(1)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门峡市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含党政正职)、县级党政副职和乡(镇、街道办)级党政正职、市直行业扶贫部门、市直定点扶贫单位的分类考核,提高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二是落实《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组织市、县两级干部参加脱贫攻坚培训,实现全员培训、精准培训。村“两委”换届后,市委组织部对全市393名新任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轮训,并组织60名乡村党组织书记到武汉市黄陂区学习“红色三乡”乡村旅游经验做法。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对136名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和15名县派驻村第一书记及各县(市、区)驻村办负责同志进行培训。三是加强扶贫干部队伍管理。扎实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教育,落实好保障激励机制,促进作用发挥。四是全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深入实施“三年强基工程”,督促指导12项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扎实推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五是严肃督导问责。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对卢氏县和灵宝市有关乡镇脱贫攻坚进行专项巡察。
(2)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会商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充实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项目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项目监管的评审、论证和审批,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扶贫项目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实时掌握资金支付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确保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监管实行常态化、制度化,对所有扶贫资金和项目必须进行公告公示,扩大范围,切实达到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人人知晓,受群众监督。五是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市扶贫办和财政局出台《三门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分配合理、拨付及时、监管有力,建立扶贫资金旬报巡查制度,确保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
(3)着力解决在易地搬迁上“三率”偏低的问题。一是倒排建设工期,加快2017年单独新建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扫尾工作,采取“一站式”服务的方式,解决好搬迁百姓社会保障问题。二是加快拆旧工作进度。通过编制口袋书、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易地搬迁政策。三是严格落实“住新交旧”制度,指导县编制易地搬迁宅基地用途分类处置方案。四是严格奖惩。强化考评,依据考核办法和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奖励政策。
(4)着力解决如期脱贫难度大的问题。一是细化扶贫措施。出台《三门峡市脱贫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做到脱贫对象产业全覆盖,为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提供基础性、根本性、长效性支撑。二是聚焦重点攻坚。出台《支持陕州区2018—2020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全市各类财政奖补资金30%以上用于支持陕州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意见加大对陕州区支持力度。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贫困村的扶贫工作。明确义马市结对帮扶陕州区,增加12家市直重点单位帮扶陕州区。四是全面摸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对348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3.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1)着力解决市委对抓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一是围绕抓好巡视整改工作,8月3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切实抓好此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推行“承诺书”制度,明确并压实市级领导整改责任。加大对陕州区巡视整改工作的督导力度。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市县巡察工作内容,强化督导问责。
(2)着力解决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持续整改仍需推进的问题。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市委督查室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结合《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三发〔2015〕3号)要求,整理了“回头看”问题清单。8月7日至10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成两个督查组,深入各有关部门,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3)着力解决市委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5县(市、区)整改的领导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市委督查室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结合《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组织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专项巡视五县(市、区)反馈情况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发〔2015〕15号)要求,整理了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问题清单,并印发了督查通知,要求整改牵头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自查,对于整改到位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4)着力解决部分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地区和分管部门巡视整改的督导责任未压实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出台《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巡察约谈暂行办法>和<三门峡市市级领导干部领办督办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办〔2018〕12号),压实市级领导干部对联系的县(市、区)和分管部门巡视整改的督导责任。《三门峡市市级领导干部领办督办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第五条明确“市级领导干部针对分管联系地方、部门或单位党组织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指导。市级领导干部督导联系县(市、区)、分管部门巡视整改工作完成。三是8月17日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常委和有关市领导对联系县(市、区)和分管部门巡视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5)着力解决市县两级抓整改的主体责任错位的问题。一是扛实整改主体责任。在此次巡视整改中,市县两级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目前正在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同时,参照省委做法,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制定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制度全面贯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对巡视整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6)着力解决对违规进人专项治理没有举一反三的问题。成立了违规进人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县(市、区)违规进人问题进行专项清查的通知》和《关于对市直单位违规进人问题进行专项清查的通知》,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对清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的通知》,严格了机构编制管理,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巩固了巡视整改成果。
(7)着力解决对巡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在即将开展的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及时调整补充市级巡察队伍。目前,县级岗位已经配齐,缺编的科级及以下干部10人已建立配备台账。二是跟踪督促指导县(市、区)及时补充、调整人员,已对缺编31人建立配备台账。三是建立完善巡察干部流动补充机制,指导市委巡察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
(8)着力解决巡察工作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一是制定《三门峡市委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修订《七届三门峡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二是建立相关单位和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制度。市委组织部每次提拔干部,都要征求市委巡察办意见。三是建立巡察前抽调人员和函询资料会议机制,统筹解决人员配备和函询资料事项。四是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部分县(市、区)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情况,督促县(市、区)加大配合巡察工作力度。
(9)着力解决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定时反馈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大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力度。二是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3个月内,书面反馈一次总体办理情况,此后,每个月以台账方式反馈一次办理情况。三是下发有关通知,加强对县(市、区)纪委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及反馈工作的指导和督导,要求各县(市、区)对于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反馈。
(10)着力解决巡察工作的水平有待于提高的问题。一是今年以来,已举办3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着力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能力,解决发现“关键少数”问题少、政治站位不高问题。二是分别组建市委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干部人才库。三是探索破除县级地域人情干扰问题的有效机制和具体措施,采取异地交叉巡察方式,7月份组建5个专项巡察组,同步对卢氏县10个乡镇和灵宝市6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市委各巡察组严格执行回避承诺书制度,避免人情干扰,今年上半年共签订3批次。四是严格执行巡察组绩效考评办法,督促县(市、区)党委加强巡察工作领导,建立完善巡察组绩效考评制度。
(11)着力解决巡察整改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分管市领导已认领七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加大督导整改工作力度。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对每一轮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将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各单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问责。三是在开展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的同时,对2个整改不力的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四是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指导,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三)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不实的问题
(1)着力解决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市、县、乡党委发挥作用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压实党委责任。健全完善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召开一次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建立完善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将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班子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结果运用。二是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专项治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目前,各乡镇对本辖区村党组织情况进行了逐一摸排分析,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在检查审核,近期由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建立整顿台账,选派整顿工作队,确定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分包到村,开展集中整顿。三是全面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三年强基工程”,制定下发了《农村党支部“星级提升七项措施”》,指导县乡党委制定星级创建规划,在已评出359个“五星级”村支部的基础上,按照每年20%的比例,创建农村“五星级”党支部。
(2)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市县两级党委缺乏治理的办法和措施的问题。一是规范农村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和履职行为。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印制了记录本,对运用工作提出要求,指导各村用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完善村干部目标承诺、党务村务公开、正常退出机制上,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组织所有村“两委”干部作出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在村里进行公示张贴,乡镇党委存档,督促村干部规范履行职权。二是加大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惩治力度。做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村霸”问题整治工作。目前对涉黑涉恶村干部,已经处理2批9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对村干部候选人进行联审,把违法违纪人员、涉黑涉恶人员挡在村干部队伍之外。三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将有关事项提交市委常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做好预防和提前处理工作。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教育,督导各乡镇办好每月的“党性教育大讲堂”。
2.关于国企党建长期缺失的问题
(1)着力解决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和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全面摸排。由市政府国资委成立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实行重大问题研究、日常工作督导、目标考核“三项机制”;实行“三个一”工作法,即实行一个领导牵头、一个班子推进、一名专人负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二是理顺隶属关系。健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国资委直管企业、列入2018、2019年处置计划的“僵尸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代管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等“4本台账”,核清国有企业党建底数,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将商业物资总公司、市医药总公司、市黄金总公司、三门峡金渠集团等4家单位党的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到市政府国资委党委统一管理。三是持续开展国有企业党建滞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抓好“僵尸”企业党建工作,统筹考虑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调整、划转,全面核清市属企业党组织及党员基本情况。四是各县(市、区)举一反三,联动整改,切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2)着力解决改制企业中党建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对36家国有改制企业党建方面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建立了台账底册,其中,市直主管单位管理改制企业7家,市工信委管理企业8家,市商业物资总公司管理企业19家,三门峡金渠集团公司管理企业1家,灵宝市管理企业1家。二是坚持无缝对接。加强对改制后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按照属地管理与属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健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党内活动。三是做好工作衔接。组织辖区街道(社区)按党员居住地进行划分认领,根据改制后企业党员从业情况和居住情况,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有关支部。四是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开展好持续做好失联党员查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处置工作,对困难党员开展关爱慰问,组织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挂名党员”和失联党员的问题。一是妥善处理11家破产改制企业问题。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召开商业物资公司党委下属11家企业党员组织关系移交协调会。二是稳妥处理中原量仪厂失联党员问题。召集市工信委、中原量仪厂负责人召开推进协调会,由市工信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指导中原量仪厂持续做好失联党员查找工作。
3.关于选人用人政治把关不严的问题
(1)着力解决正确的用人导向尚未真正建立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落实好“五个过硬”,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重大风险防范、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改革发展稳定主战场和急难险重任务作为锻炼、识别干部的平台和途径。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任机制,健全相关制度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三门峡市干部多方无任用推荐办法》等“1+3”制度文件。三是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包括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等,建立机制、完善政策,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打开通道。四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探索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2)着力解决坚持政治标准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标准”意识。8月3日,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把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任首要标准的政治自觉。二是进一步强化干部“德”的考察。将“对党忠诚”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实地考察、延伸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深入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了解情况,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真实表现。8月7日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把“政治过硬”作为首要标准,开展实名推荐,为示范区党政主要领导岗位推荐优秀干部。三是积极开展多方无任用推荐。对纳入组织视野的优秀干部开展多角度、立体式考察了解,将干部考察工作日常化。四是督促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把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德”的考察。五是开展专项整治。8月6日召开全市组织系统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整改部署会议,出台8个专项整治方案,统筹指导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牢固树立政治标准、进一步强化干部“德”的考核考察,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再审,核实核准干部“三龄两历”,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干部。
(3)着力解决“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仍有存在的问题。对2017年度受“双撤”以上处分干部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同时,对2015年度、2016年度的“带病提拔”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倒查倒逼各责任主体严格履行职责,增强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维护了制度规定的严肃性。
(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缺失的问题
(1)着力解决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7月20日,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二是健全完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7月26日,印发《三门峡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7月23日召开经责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四是7月24日印发《省委巡视组审计巡视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回头看”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以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加强审计成果运用。五是要求县(市、区)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对照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着力解决2016年至2017年审计任务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剩余的6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2018年已完成20个;正在实施12个;2个终止;剩余27个项目已分解下达各责任领导和科室,确保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从县(市、区)审计局长期抽调2人,充实审计力量。
(3)着力解决对审计成果的重视不足和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结果运用。市委、市政府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审计上报的专题报告、要情、专报等及时作出批示,促进审计整改。2018年以来,审计部门报送工作简报、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30期。二是严肃追责问责。研究制定了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回头看”实施方案,市委于8月18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审计整改约谈会,对违规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存在违规虚列财政收支问题的人员进行约谈;将57个项目中存在的226个未整改问题分解下发至责任单位,目前也全部完成整改。三是财政部门针对以上问题,出台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已出台《三门峡市财政局县市区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下达紧急通知,要求相关县(市、区)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工作。四是已出台“深入开展审计整改年”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审计工作力度。
(4)着力解决审计成果运用与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严重脱节的问题。一是将已审计过的57名领导干部和上半年审计完成的18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存入本人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修改完善《三门峡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完善市委组织部内相关科室有关审计结果信息沟通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2.关于对领导干部漏报瞒报个人事项查核处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着力解决市管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如实填报率明显偏低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质量的通知》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政策法规摘要及注意事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相关政策进行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在党校主体班、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上,讲解政策,宣传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干部的政策知晓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质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制度,将抓早抓小抓经常落到实处。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2名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理。
3.关于部分专项治理缺乏成果巩固机制的问题
(1)着力解决有的专项治理活动效果不理想的问题。一是对2015年以来市纪委牵头开展的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对屡治不愈的问题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二是自5月2日开始,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在集中整治期间,成立7个督查组,市、县纪委上下联动,自查、督查同步进行。目前,正在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同时,督促各级党组(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以长效机制固化作风转变成果。
(2)着力解决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治理不扎实、处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依规依纪对2017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156件进行核查处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切实增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解决市直机关经办的有关企业未与机关脱钩的问题。制定了《市直机关经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市直机关经办企业干部管理权限调整的通知》等文件;成立市直机关经办企业脱钩改革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成中介机构选聘方案,委托中介机构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全面理顺隶属关系,召开脱钩企业主管部门会议,安排分解工作任务,跟踪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脱钩改制工作;督促各县(市、区)联动整改,确保机关经办的企业全部脱钩。
(3)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一是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清理,摸清违规兼职、兼职取酬底数,对违规领取的报酬予以收缴。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相关政策文件整理、印发,宣传到每一名干部。三是健全社团兼职备案管理台账。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范围,将所有兼任社团职务的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建立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制定《市管干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流程》,进一步规范兼职备案程序。四是督促各县(市、区)联动整改,参照《市管干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流程》,制定规范性意见办法,从根本上消除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4)着力解决“效能革命”需要进一步深化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2018年“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活动工作安排及任务分解》《2018年度三门峡市“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活动考核办法》《关于在“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活动中建立督查问责联动机制的通知》,把22项工作任务分解到12个牵头部门,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二是由市政府办牵头对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行安排部署,目前正有序推进。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解决营商环境不优问题。三是对全市开展勤政为民教育进行部署,明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完善干部激励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干部退出机制等。市纪委牵头依据我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用好“三个区分开来”的政策,通过合理的容错、纠错,解决干部思想上的顾虑,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出台《关于深化效能革命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重点工作市级主管领导终结制实施办法》《关于在“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活动中建立督查问责联动机制的通知》,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五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容缺预审机制,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动项目入驻和部门授权,不断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六是出台《关于建立五项机制提高民生问题督查督办效能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民生领域“七大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二维码评议系统,接受社会各界对各单位窗口、科室以及社会管理部门等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的评议,倒逼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七是明确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宣传好的做法,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体推进。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公开通报。
4.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中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仍然多发的问题。一是建立市纪委执纪监督室归口联系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机制和市县党委巡察联动机制,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格局,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财政金融、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行使权力的日常监督、动态监督、过程监督。二是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督促重点领域主管部门深化以案促改,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审批事项,健全完善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制约,形成明责、担责、履责长效机制。三是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印制《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明白纸”》17600张,将纪律要求发放到每名候选人手中。将“六个做到、六个严禁”、严厉打击的“九种贿选行为”、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制成大幅通告,张贴到村、组、街道醒目位置,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对涉及村干部、“两委”候选人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四是加大线索研判力度,对“三类人”和重点领域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优先办理。已于8月3日召开案件办理督办会议,对已开展初核的问题线索,尤其是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问题线索,加强跟踪督办。五是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
(2)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呈多发之势,上升趋势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至2020年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针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问题,开展“清仓”行动、督查行动、问责行动、“回头看”行动,持续实施精准治理,全面排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二是督促全市扶贫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专项“以案促改”,持续增强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治本功能。
(3)着力解决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运行不畅的问题。
一是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对上半年问题线索和案件通报移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未通报、未移送问题线索、案件开展集中清理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研究制定问题线索及案件通报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规范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的意见》,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移送范围、移送程序、移送时限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三是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及案件定期通报、移送机制,加强反腐败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畅通反腐败工作协调运行机制。
5.关于反“四风”转作风缺乏长效机制的问题
(1)着力解决市委在查纠“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的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由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事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适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二是印发《市委关于成立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三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集中通报曝光、下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有机结合,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保持高压态势。四是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1年内在驻在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6次。五是督促县(市、区)纪委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六是严查快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2)着力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一是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22项工作任务分解到12个牵头部门,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二是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目前,正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三是继续畅通涉及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渠道,对于受理的投诉快速办理,及时纠正,严肃追责。四是拟建立“二维码”评议系统,逐步开展群众对窗口、科室、街道等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的日常监督。目前,正在制定评议方案及配套办法。
(3)着力解决违规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3类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密切关注违规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3类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定期分析研判、大数据对比、信息化技术等方式查找问题线索。二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上述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三是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暨财务知识培训,树牢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四是对典型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
(五)民生及政务方面
1.关于在环境保护上行动还不自觉的问题
(1)着力解决环境保护被动局面未根本扭转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积极贯彻落实省百场宣讲活动,全市先后举行了6场宣讲。二是加强市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和市长任主任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定期研究环保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专门联系环保工作。三是开展重点领域攻坚行动。对小秦岭矿山治理、黄河湿地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等五类重点环保领域开展了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四是督促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为契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保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交办信访举报件36批共138件,其中立行立改97件,持续整改41件,都已全部办结。五是研究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省生态示范创建目标,对符合创建条件的乡镇和村进行督查和指导,积极推进乡镇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着力解决渑池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缺口巨大的问题。一是摸清破坏底数。渑池县已完成1:50000矿山地质环境详查,并编制了详细报告,调查显示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面积为2439.13公顷,目前已内部评审通过。二是编制治理规划。《渑池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已编制完成,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完善,于7月28日发布实施。三是加快治理进度。2017年总投资5319万元,恢复治理面积3574.76亩,2018年下达恢复治理任务3700亩。四是落实治理资金。严格落实“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有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所需资金,由各矿山企业自行承担。对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所需资金,积极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吸收社会资金和财政筹资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49513.47万元,其中,矿山企业自主出资43262.95万元,历史遗留需政府出资6250.52万元(最终以勘查设计预算为准)。五是规范矿山秩序。加大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和矿业秩序的巡查力度,对死灰复燃的坚决依法打击,严厉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露天矿山开采企业,严格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对矿区内没有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条件矿段的矿山企业,要求“先治理、后开采”,治理验收达标后方可进入下一矿段的生产开采。
(3)着力解决部分采矿权与保护区之间开发和保护矛盾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快退出进度。黄河湿地保护区内12个重叠矿权已完成退出任务。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内18个重叠采矿权,已完成退出15个,剩余的3个采矿权,待小秦岭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3个月完成退出工作。二是抓好生态修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的通知》和《三门峡市沿黄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整改实施方案》,编制土地复垦方22个(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土地复垦义务人缴存土地复垦费用共计2225.27万元(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86.77万元,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38.5万元),黄河湿地保护区内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631.01亩,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内督促矿山企业关停采矿工程497个,投入资金1.1455亿元,运渣、固渣等措施处理矿渣2141万吨,覆土42.7万立方米,植树11.8万株,清除生产生活设施4734个。三是加强保护区管理。小秦岭保护区组织出动1000余人次,不定期巡护检查了11家矿权单位,修建排水渠1200多米,对新栽植苗木浇水5万多株、次,组织补充撒播草种500公斤,增加覆土40余车、2000多平方米,新拆除工棚设施150个;黄河湿地保护区内布设远程高清监控工程预算已编制完成,目前已确定埋设点位305处。四是规范矿山秩序。成立了小秦岭地区矿业秩序整治督导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全区域无证非法违法矿业行为的巡查排查工作,督促黄金投资公司、金盛公司、郭氏矿业完成坑口停止供电、封堵到位、工棚拆除。对不整改的企业立案查处,将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名单,通过信息系统公示,依法曝光、警告、惩戒或诉讼。
2.关于在转型发展上精力还不集中的问题
(1)着力解决转型发展任务艰巨的问题。一是以“五大平台”为抓手促进转型创新发展。起草《产业承接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了工作路径、主要任务;其余平台建设方案,市委组织部、国资委等部门正在起草完善。二是深入推动传统支柱产业的脱胎换骨式改造升级。黄金产业,着力打造“勘探—采选—冶炼—多金属回收—精深加工—首饰珠宝”全产业链,目前,中原黄金冶炼厂二期年产20万吨铜等项目已建成投产。铝产业,以戴卡轮毂、东方希望、开曼铝业等龙头企业为依托,以轻量化、高性能化、多功能化为方向,推动从原材料基地向终端产品制造基地的转型升级。煤及煤化工产业,以绿色循环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为核心,重点打造煤气化副产品延伸加工、新型煤生化、煤制清洁能源和精细化工四大产业链,力争打造国家级甲醇蛋白技术研发平台。三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电动汽车、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速达电动车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9亿元,目前已具备了批量生产调试条件,投资2亿元的广宇生物制药年产4000吨中成药扩建项目、投资5亿元的赛诺维制药扩建项目已开工建设,乐氏同仁异地扩建工程正在安装设备。委托高水平机构编制物流业中长期规划,并对物流业招商引资项目发布推介。休闲旅游方面,2018年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年度投资13.27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8亿元,对天鹅湖旅游度假区等10个项目进行包装、推介、精准招商。健康养老方面,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在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医疗服务等方面谋划了50个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00亿元。
(2)着力解决在一些重大产业发展方向上还不够明确的问题。一是全力打好“四张牌”。进一步明确转型发展方向,重点以发展优势产业为主导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为主导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为主导推进培育发展新优势,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奋力打造“五彩三门峡”、建设“三地五中心”。二是编制产业转型规划。进一步加强对转型创新发展的领导,制定《2018年三门峡市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出台配套方案。向承担考核任务的12个市直单位发提醒函,明确工作重点及要求。不断完善转型发展攻坚项目库,每月进行动态调整情况通报。三是加快推进转型创新发展。编制产业转型规划,已印发装备制造业、新型材料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大健康产业、物流业、全域旅游等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
(3)着力解决支撑产业转型的重点项目少的问题。一是抓好项目谋划。印发《关于进一步谋划全市重大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至少谋划总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4—5个。初步统计,谋划项目420个,总投资4080亿元。各县(市、区)向市政府递交下半年重点项目建设承诺书,开展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项目推进百日行活动。二是聚焦主导产业。出台《2018年三门峡市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专项工作方案》,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快提质转型发展。三是加强项目储备。全市共建立省、市、县三级“三大改造”项目库,截至7月底,共存储项目158个,项目总投资490.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9.45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32.26亿元,占目标任务59%,其中,智能化改造项目15个,绿色化改造项目20个,技术改造项目123个。四是创新招商方式。持续开展“央企三门峡行”活动,将招商引资目标考核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发布全市十大领域合作重点和招商项目,建立健全专人专班跟踪推进机制。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三门峡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了评测体系。
(4)着力解决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不快和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研究制定《三门峡市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二是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对照标准要求提升条件,完善资料,赴科技部汇报,力争通过现场验收考核。三是加快推进高企倍增计划,6月8日第一批17家高企申报材料已经报送省科技厅,已经有14家企业通过专家评审,其中新申报9家,到期复审5家,国家级中小型企业评价目前已经通过55家。四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落实有关财税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召开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推进会,力争今年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0%。五是积极引进科技人才。协调第三方服务机构于7月7日已完成人才(团队)项目专家评审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新型研发机构以及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对接服务和综合评估。六是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初步建立创新平台专家团队联络协调机制,营造关爱科技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3.关于在民生上欠账还比较多的问题
(1)着力解决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迅速开展整改。6月26日、7月5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已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已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通知》,建立了问题项目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的时间节点,确保群众按时回迁。二是明确整改节点。2017年前棚户区826套,其余项目已签订安置协议,正在积极推进中。未分配的3294套棚改房,涉及4个项目,目前,已分配1756套,还有713户正在分配中,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分配。三是做好群众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做好信访评估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群众按时回迁。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正在建设,第二批招录的工作人员已经到岗,新的登记系统正在试运行。
(2)着力解决全市供热及服务质量还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大供热管网建设力度。2018年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10月底前完成建设11条供暖管网(约12公里)、25座换热站,新增供热入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基本实现主城区供热管网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完成4.8公里供热管道、7座换热站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二是推进住宅小区集中供热老旧二级管网改造。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积极推进33个住宅小区老旧二级管网改造,目前已完成监理招标,8月22日完成施工招标,8月26日进场施工,11月10日前完工。三是提高供热服务水平。督促供热企业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客服制度、流程、标准,在微信平台、网站、收费大厅等及时公布服务承诺,保质保量完成供暖任务。同时,督促供热企业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代收、收费大厅等多种缴费方式,提升供热便民服务水平。目前2家供热企业除有1家支付宝收费预计9月上线外,均已实现微信、支付宝、银行代收、收费大厅等多种缴费方式,用户足不出户即可缴费。
(3)着力解决城区“七大难”等在民生改善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涉及省、市共20项重点民生工程,其中全面完成1项,14项进度达到全年任务的80%以上,其余5项也全部超前实现节点任务,年底前均可全面完成。二是持续解决“七大难”问题。6个农贸市场已全面建成并全部营业,“买菜难”问题已有效解决。截止7月底,召公岛小学等4所学校已竣工,其中2所9月开学招生;4所改扩建学校有序推进,项目建成后可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9090个;截止目前,除10项因涉密等特殊原因外,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已完成市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路口渠化和隔离护栏安装;按照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已建成了6个停车场,在建8个,基本解决“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如厕难”“垃圾处理难”等已完成全年任务的60%,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年底前均可全面完成。三是积极解决“就业难”问题。截至7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完成8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7%,低于省定4.5%的控制标准;开展创业培训4673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6亿元,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089人;发放稳岗补贴538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968个。四是积极解决“看病难”问题。持续实施“369人才工程”,印发了《三门峡市建立现代医院实施方案》,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专家人才、专业人才,持续提升我市医疗水平。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和“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有效缓解“就医难”问题。
(4)着力解决雷湾村拆迁安置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坚决纠正错误。已完成公示工作,符合政策户型586户,取消户型87户。已全部纠正到位。二是完成回迁安置。雷湾村回迁工作7月7日启动,7月18日发布选房公告,7月25日各项准备工作就绪,7月26日开始选房,7月29日选房基本结束。目前,正进行回迁房资金核算。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对雷湾村安置户型存在问题已由市纪委提级办理。
4.关于在深化改革上步伐还不快的问题
(1)着力解决“放管服”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持续加快“放管服”改革。对照全国、全省“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暨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三门峡市以“五个一”为主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考核办法》。二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7月17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和《三门峡日报》,将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告。三是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市本级梳理出来的520项行政服务事项,已全面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市政务服务平台网络硬件设施已实现市、县全覆盖。四是坚持市、县上下联动,各县(市、区)按照省、市要求,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2)着力解决部分职能部门揽权不放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进驻计划。中心进驻部门由29个增加至33个;分中心由12个增加到15个;453项已全部进驻。二是明确进驻事项授权。联合印发《整改意见书》,28个部门需要整改“收发室”现象的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窗口业务力量。对13个窗口负责人不符合选派条件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着力解决国企改革滞后的问题。一是巩固“僵尸企业”处置成果。截止6月27日,列入省政府“僵尸企业”改革攻坚名单的52家企业已经全面完成市场出清,目前正在推进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债务化解等后续工作。二是对新摸排出的10家“僵尸企业”,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处置方案,开展清产核资,2019年1月启动处置工作。由于新摸排出的10家“僵尸企业”信息不详实,正在对企业的情况进行核实;另外,政府财力有限,为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根据上级分阶段处置“僵尸企业”精神,经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开始处置新摸排出的企业。
(4)着力解决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63个基层社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一是制定和落实《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实施方案》。其中:2018年完成25个;2019年完成13个;2020年完成10个。二是拓宽基层供销社负责人选任渠道。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实施意见》,明确允许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条件具备的大学生村干部到乡级基层供销社任职。督促各县(市、区)坚持“开放办社”的原则,促进乡级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选任企业负责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充实到乡级基层供销社任职。三是提升为农服务功能。下达了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目标任务,并列入供销合作社系统年度考核目标。
(5)着力解决工青妇等群团改革进度较慢问题。一是明确时间节点。推进市、县两级总工会改革及时到位,加快完成市、县两级妇联改革任务;12月31日前,市、县两级共青团改革到位。二是加强对县级工青妇等群团改革的指导。
(6)着力解决陕州撤县设区后,市委、市政府对陕州区的发展研究和指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总体战略规划。高质量编制《百年崤函——三门峡2057远景发展战略规划》,对各个县(市、区)特别是陕州区的功能定位、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发展目标任务等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牵头的陕州区撤县设区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建立市直部门与陕州区联席会议制度。
三、坚持巩固深化提高,不断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两个月集中整改工作初步达到了预期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整改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长效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下一步,市委将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全市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政治生态修复的良好契机,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良好契机,作为促进转型创新发展、打造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的良好契机,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热情的良好契机,务实整改、全面整改,推动三门峡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全面见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高质量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抓好新制度、新机制建设。针对巡视整改过程中新发现的矛盾和“堵点”,举一反三,以下看上,通过建立制度和机制,从根本上巩固整改成效。二是提高制度的系统性。注重按照“1+n”的体系设计有关制度,系统解决问题。三是加大制度落实力度。通过专项检查、纳入党委巡察范围等手段,推动各项制度全面落地生根;对执行不力、虚假执行、选择性执行的,严肃追究问责,让制度真正有刚性约束力。
(二)进一步形成可检验的整改成果。持续发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精神,严把对账销号这个关口,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取得可检验、可量化的成效。坚决防止大而化之,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已经落实的巡视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敢于较真碰硬。对于需要报告和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及时组织报告公开,以外部力量推动整改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进一步统筹做好省委巡视后续整改和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对于持续推进的巡视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抓紧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并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高质量落实好中央第一巡视组向河南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实际成效检验巡视整改成果。紧紧围绕王国生同志调研指导三门峡时提出的“五个努力”“六个要求”等重要要求,推动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部署在三门峡落地生根,努力实现以巡视整改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为中原更加出彩贡献强劲的三门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98-2169385
邮政信箱:三门峡市26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smxxszggk@163.com
中共三门峡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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